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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工作

信息来源: [ 内容纠错 ] 日期:2010-09-19

  关于做好2010年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

  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市局直属各中学:

  2010年,全市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工作继续实行市教育局统一指导,各区教育局(含各新区公共事业局,下同)直接管理,各校自主实施的管理办法,执行《深圳市2006年课改实验区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方案》(详见附件3)规定的评价工作原则、评价工作程序和评价内容。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综评组织机构,明确职责

  (一)市教育局组织成立深圳市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工作指导小组,负责对全市各区教育局和各初中学校学生综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总结研究。小组成员由市、区教育局有关教育管理和信息技术人员组成,请各区教育局从教育科、信息中心和初中学校等相关单位推荐2名综评管理人员、2名信息技术人员参加。

  (二)各区教育局要建立健全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工作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对学校综评工作的全程指导和监管。综评工作委员会下设指导、监察等小组,加强对学校综评工作的监督指导,处理咨询、投诉、复议等事宜,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失误,严肃处理违规违纪问题。要加强对辖区内民办学校综评工作的指导与技术支持,帮助民办学校做好综评工作。

  (三)各初中学校要建立健全初中毕业生综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校初中毕业生综评工作进行组织管理。要认真研究综评工作各环节中容易出现的问题,采取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加以预防,出现问题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妥善解决。要进一步做好对初三年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综评动员与培训工作,做好综评质量保障工作。要加强评价工作制度建设,提前公示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人员和有关规章制度,广泛征求师生和家长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评价工作,对学生作出全面、客观、科学的评价。

  二、严格按程序进行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工作

  (一)各区教育局和各初中学校要按照《深圳市2006年课改实验区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方案》,制定本区、本校《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方案》,并认真做好2010年初中毕业生综评工作经验总结,不断提高综评工作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二)各初中学校要严格执行《深圳市2006年课改实验区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方案》中的各项评价标准及说明,按照评价工作程序和方法,周密组织,规范操作,把好前期公示与审核备案关、评价过程监察关和评价结果审核与申诉复议关等“三关”,确保综评质量。尤其要认真履行公示和反馈程序,做到让学生和家长知情。对于不严格按照评价工作程序,人为有意操纵而影响综评结果的行为,一经发现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厉查处。

  (三)进一步健全管理机制,保证对综评工作的人、财、物力投入和有效监管,确保综评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具体工作时间安排

  具体工作时间安排详见《深圳市2010年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工作日程安排表》(详见附件1)。全市各初中学校必须按时启动和完成初中毕业生综评工作,不得延误,以免影响中考中招工作。安排表中的评价操作进度部分为建议性安排,各区教育局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4月2日以前,各区教育局填写《深圳市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工作指导小组人员推荐表》(详见附件2)报送市教育局。各区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工作委员名单报市教育局备案,各初中学校综评工作领导小组名单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4月9日以前,各区教育局和市局直属学校将初中毕业生综评工作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

  以上需报送市教育局的有关材料,均请报送至基础教育一处(市民中心C2085室)。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