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教育服务
公众参与
高中生退学指南
信息来源: [ 内容纠错 ] 日期:2010-09-19
《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学生因患严重疾病或家庭发生变故等情况,不能在校继续学习者,可申请退学。学生申请退学,经校长批准,发给肄业证书,并报市、县教育部门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