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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0年高校学生资助工作总结的通知

时间 : 2021-01-11 09:11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各市属高校: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报送2020年学生资助工作总结的通知》(教助中心〔2021〕1号,附件1),请各高校认真总结2020年学生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要点

  总结主要内容应包括国家资助、地方政府资助、学校资助、社会资助等落实情况、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如有典型案例,可一并提供)。

  (一)国家助学贷款

  1.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工作情况。包括:一是贷前管理情况,国家助学贷款预申请及工作流程等;二是贷中管理情况,学生申请、办理和发放贷款的程序和做法;三是贷后管理情况,贷款催收工作的经验做法,以及还款情况分析、违约原因分析等;四是国家助学贷款宣传工作的做法及成效;五是确保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金的资金安全方面的做法,如资金归集流程、合同管理、审核把关等。

  2.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3.对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如对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加强管理方面的意见建议,对合作银行及其贷款系统的意见建议等。

  (二)奖助学金等工作开展情况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开展情况。各校要全面认真总结《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出台后,本校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方面的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以及有关建议等。

  2.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政策执行情况。奖助学金政策落实情况,好的经验做法,落实脱贫攻坚任务、加强疫情汛情防控工作举措,高职扩招后资助政策的落实情况及意见建议等。

  3.高等学校学生服兵役资助政策执行情况。服兵役资助政策的落实情况,特别是高职扩招后退役士兵入学资助工作情况,以及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服兵役资助相关信息填报情况及意见建议等。

  4.学校事业收入提取用于学生资助情况。

  5.临时救助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新冠疫情救助和洪涝灾害等临时救助。

  6.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开展情况。

  二、报送要求

  请各高校于2021年1月13日前将总结电子版报我中心。联系人:石利刚,电话:82386753,电子邮箱:shilg@sz.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报送2020年学生资助工作总结的通知》(教助中心〔2021〕1号)

             2.2020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发放情况报表

     深圳市教育事务和学生资助中心

    202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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