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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

时间 : 2022-06-02 15:43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一、政策介绍

  1.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2.贷款额度? 目前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上限为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上限为16000元。

  3.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按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最短6年确定。

  4.利率如何确定? 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

  二、申请条件

  申请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并包含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培养单位)正式录取或在读的预科生、本专科学生、研究生或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深圳市;

  4.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三、首次贷流程及申贷材料

  1.预申请。有助学贷款需求的学生于6月30日前填写《深圳市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表》向所在高中学校提出申请,对遭遇自然灾害、家庭变故、受疫情影响等特殊情况学生预申请时间可延至贷款办理前。

  2.网上申请。接到录取通知书的大学新生和首贷在校大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注册,并按指引填写相关信息,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3.合同签订。首次贷款学生(包括高校录取新生、在校生)携带《申请表》、录取通知书(或高校学生证)和身份证明材料,与共同借款人前往市教育事务综合保障中心受理窗口办理申贷手续,签订借款合同,签收《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以下简称《受理证明》)。现场集中受理时间为8月25日-9月9日(工作日)。

  4.上交《受理证明》。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入学后须及时将《受理证明》上交高校学生资助中心,高校确认入学信息和欠费信息。

  四、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

  2.深圳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咨询热线:0755-82386753;

  3.受理窗口地址:罗湖区泥岗西路1068号市教育事务综合保障中心32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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