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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

时间 : 2021-06-15 15:32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一、政策介绍

  1.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2.贷款额度目前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上限为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上限为12000元。国家有关部门拟调整贷款额度,具体以最新政策文件为准。

  3.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按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最短6年确定。

  4.利率如何确定?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

  二、申请条件

  申请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并包含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培养单位)正式录取或在读的预科生、本专科学生、研究生或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深圳市;

  4.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三、申贷流程及申贷材料

  1.预申请。有助学贷款需求的学生于630前填写《深圳市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表》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对遭遇自然灾害、家庭变故等特殊情况学生预申请时间可延至贷款办理前。

  2.网上申请。接到录取通知书的大学新生和首贷在校大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注册,并按指引填写相关信息,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3.合同签订首次贷款学生(包括高校录取新生、在校生)携带《申请表》、录取通知书(或高校学生证)和身份证明材料,与共同借款人前往市教育事务和学生资助中心受理窗口办理申贷手续,签订借款合同,签收《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以下简称《受理证明》)。市资助中心现场集中受理时间为8月25日-9月10日(工作日)。

  4.上交《受理证明》。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入学后须及时将《受理证明》上交高校资助中心,高校确认入学信息和欠费信息。

  四、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

  2.深圳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咨询热线:0755-82386753;

  3.受理窗口地址:罗湖区泥岗西路1068号综合楼教育事务和学生资助中心339室。

  4.深圳市各区服务机构及联系方式:

序号单位咨询电话(区号:0755)联系地址
1深圳市教育事务综合保障中心

82386750(学前)

82386752(中小学)

82386753(高校)

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路1068号综合楼3楼
2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25666324深圳市文锦中路罗湖管理中心20楼2004室
3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23803529深圳市福田区石厦路二号福田区教育局300室
4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26486069深圳市南山教育信息大厦A801
5深圳市盐田区教育局25227177深圳市盐田区行政文化中行529室
6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27756973深圳市宝安区洪文路一号 区教育局2号楼409
7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89553538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中路213号教育大厦308室
8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88211848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大街401号光明区第三办公区206室
9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85209472深圳市坪山区区政府二办407A
10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23336239深圳市龙华区行政服务中心2栋108室(梅龙大道98号)
11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28333040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金岭路1号12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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