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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度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 : 2021-12-31 16:28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教育行政部门,市局直属各有关学校(幼儿园):

  寒假将至,为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抓紧抓实疫情防控和校园安全各项工作,周密做好假期工作安排,确保广大师生过一个安全、祥和的假期,现就做好我市中小学、幼儿园2021—2022学年度寒假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寒假和开学时间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制定2021—2022学年普通中小学校校历的通知》《深圳市2021—2022学年普通中小学校校历》《2021-2022学年度深圳市中等职业学校校历》和《深圳市学前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2021—2022学年义务教育学校寒假从2022年1月16日开始,2月12日结束(共4周);普通高中学校寒假从2022年1月23日开始,2月12日结束(共3周);中等职业学校寒假从2022年1月24日开始,2月19日结束(共4周);幼儿园可参照义务教育学校时间安排放假或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放假时间。全市普通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春季新学期开学时间统一为2022年2月14日,中等职业学校开学时间为2022年2月21日。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做好学期总结和春季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一是各中小学要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校历安排,认真做好期末复习考试、学期总结和寒假工作安排。二是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提前制定春季学期工作计划,各校(园)领导、行政、后勤等相关人员等应提前到校,做好各项返校准备和保障工作。做好新学期教材到校、开学前校园安全检查和疫情防控排查等工作,确保新学期如期顺利开学。

  (二)认真学习“双减”文件并严格执行减负措施。一是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双减”的文件,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文件精神上来,落实“双减”和“五项管理”的部署要求。二是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和成才观,不为孩子报名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谨慎选择非学科类培训,并使用由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不要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者单个科目超过60个课时的费用。三是合理控制学生寒假作业总量,创新作业形式和管理方式,提倡布置实践性、研究性和选择性作业。四是引导孩子合理制定学习计划,注重培养孩子的阅读兴趣和求知欲,培养自主学习的良好习惯,正确处理好学习、运动、娱乐之间的关系,加强网络行为监管,保证充足的睡眠。

  (三)制定寒假疫情防控方案并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寒假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校园封闭式管控方案,管好校门、管好场所、管好活动、管好应急处置,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二是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避免非必要的跨境出行,尽量避免前往省外陆地边境口岸城市;离粤师生员工返深后48小时内完成一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并加强自我健康检测。三是校园内非必要不举办聚集性活动,能线上办的活动不线下办,能室外办的活动不室内办,所有聚集性活动落实戴口罩、隔位坐制度。

  (四)扎实开展假期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整治工作。一是放假前以班级为单位召开主题班会,对学生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法治教育和中国传统美德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指导学生安全、健康、充实过好寒假。二是通过家长会、短信等方式,提醒家长履行安全监护责任,共同防范学生意外事故的发生。三是各区各学校(幼儿园)要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安全检查组,根据各类灾害及风险特点,在放假前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检查整治行动,确保风险不进校,校园无风险。

  (五)加强留校师生管理和值班值守并及时报送信息。一是要加强对留校师生的管理,认真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妥善安排好留校学生的生活,留校学生出入校园要严格执行登记制度和体温检测制度。幼儿园举办留园班的,要制定疫情防控预案,应向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报备,并合理安排教职工轮休。二是强化假期值班值守、信息报送,进入校园人员逢进必查,凭学校有效证件进校,落实亮码、测温、戴口罩、登记制度,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校园。三是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发现师生新冠疫情相关情况,要及时核实、迅速上报、果断处置。如有出现师生(含留校和离校师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及其密切接触的情况,应按属地管理要求报告和处置,并及时报送相关信息至市教育局。

  本通知下发后,上级对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有新要求的,按上级文件执行。

  深圳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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