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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2022年工作要点

时间 : 2022-02-09 12:16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2022年,全市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牢记先行示范区教育工作“幼有善育、学有优教”定位,突出问题导向,以教育评价改革为牵引,以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校长教师发展、教育教学研究、监测评价督导“四个体系”为支撑,一手抓扩量、一手抓提质,积极推动我市各级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作出更大贡献。

  一、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1.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带领广大师生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在全市教育系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完善“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

  2.全面推进党建创优提质增效。出台基层党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重点任务清单。全面加强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中外合作办学高校党建“提质增效”。加快落实中小学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推动民办学校党建“达标创优”。推进教育党建“标准+质量+示范”建设。

  3.积极构建思政教育新格局。出台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创新的若干措施,建立健全思政教育工作新机制。大力推动中小学思政教育队伍专职化、专业化,高校按要求配齐专职思政课教师。编写小学、高中版《深圳的光荣与使命》思政教材。开发“走读深圳”系列课程、线路。持续推出“圳少年”系列宣传活动。推进“思政课程+课程思政”建设,常态化落实三级讲授思政课机制,加快打造大中小学一体化思政教育联盟,建设中小学思政教育研究中心。

  4.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加大全面从严治党力度,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落实“一把手”讲廉政专题党课制度。加强内审机制建设,持续开展作风整治。深化教育乱收费、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和礼金专项治理工作。完善典型案例通报制度,坚决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二、加大教育先行示范保障力度

  5.加快推动教育改革和立法工作。制定深圳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教育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实施方案。落实2021年部省联席会议工作备忘。出台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积极推动第二批综改试点项目申报。加快推动学前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立法,深入推动依法治教。

  6.加快构建教育经费保障体系。出台《深圳市教育经费保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确保落实“两个只增不减”。联合财政部门研究制定基础教育生均拨款标准,完成教育费附加管理办法修订。联合发改部门调研非义务教育阶段学费(保教费)标准,逐步建立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分类梳理教育基金会,加快制定教育基金会管理办法,做大做强教育基金。举办首届深圳市教育慈善大会,畅通社会力量捐资助学通道,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支持教育发展。优化教育经费使用结构,加强转移支付,保障基础教育学位建设、高等教育重点学科等教育教学改革投入。强化经费绩效管理,逐步建立与办学效益绩效评价结果挂钩的高校经费保障制度。

  7.加快构建校长教师发展体系。出台《深圳市校长教师发展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召开全市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会议,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完善教师职前培养与引进机制,积极与知名师范大学联合培养教师,鼓励支持非师范类名校毕业生补齐师范类课程,探索师范教育“深圳路径”。优化教师结构。优化教师在职培养培训体制机制,健全教师专业发展支持体系,加大名优校长教师培养力度,落实5年一周期教师全员培训等制度。深化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动职称评聘改革、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完善学前教育教师和职业教育“双师型”队伍建设管理机制,加大名优校长、教师培养、引进力度。健全教师激励保障和考核评价体制机制,选优配强校长队伍。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长效保障机制。

  8.加快构建教育教学研究体系。出台《深圳市基础教育教研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落实教研服务学校教育教学、教师专业成长、学生全面发展和教育管理决策“四个服务”职责。加强市、区教研机构建设,提升教科研机构整体实力,建立上下联动、横向贯通、内外协同的三级教研体系,健全市区校教研协同机制。加强专兼职教研队伍建设,逐步配齐所有学科专职教研员,力争2022年全市专职教研员比例达到千分之4.5。出台学科教研员考核办法,建立“旋转门”制度,提升市、区两级教科研机构整体实力。创新教研工作方式,构建云端智慧教研新模式。

  9.加快构建监测评价督导体系。出台《深圳市教育监测评价督导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研究完善区域教育、学校发展、学生发展、教师发展等方面的质量标准和指标体系。完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和监测评价督导智慧平台建设。逐步配齐配强督学队伍,研究吸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督学。强化监测评价督导及结果应用,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监测,精准分析和评价教育质量,根据监测数据开展精准督导,将督导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深入推进考试评价改革,深化考试命题改革,加强考试数据分析,稳步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研究建立基础教育阶段从小学到高中学生增值评价体系。

  10.充分发挥四个咨询委员会作用。积极发挥学校规划与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作用,优化完善深圳市学校建设标准规范,提升学校规划设计与建设水平。加快组建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三个专家咨询委员会,加强对教育先行示范的智力支撑。

  三、构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11.全力推进大规模学校建设。全面落实百万学位建设攻坚计划,2022年新改扩建中小学校、幼儿园178所,龙岗、坪山、光明3所高中园全面竣工并投入使用,新增基础教育学位20万个。用好学校建设数字化平台,统筹全学段建设项目、投资进度和转移支付,高质量完成年度固定投资任务。推动建立学位建设联合审查制度,开展学位配套建设专项督导检查。

  12.推动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推动出台《深圳经济特区学前教育条例》。巩固“5080”成果,稳步提升公办园和普惠园在园儿童占比。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高校举办公办幼儿园。出台公办园岗位设置、保教人员管理、师资队伍建设和薪酬体系等系列文件。深入推动学前教育集团化学区化管理,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出台幼儿园课程指导意见和幼儿园课程指引,建设地方课程资源库,全面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

  13.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出台推进公办中小学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立项建设30个中小学教育集团。出台全面深化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区优化积分入学政策。深化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积极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启动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加强市、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成立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加强专门学校建设。

  14.推动高中教育多元特色发展。落实教育部《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全面规范高中办学行为、提升育人质量。确保3所高中园投入使用。落实《深圳市普通高中特色学校建设实施方案》,培育、评审、认定一批特色高中。加快建设教育部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打造“深圳样板”。加强普职融通,探索推进职高和普高课程互选、学分互修、资源互通。

  15.加强民办学校规范管理。开展民办学校分类登记试点,深入推进“公参民”学校规范治理。完善民办学校综合信息监管系统,加大民办中小学教师培训力度。

  16.打造智慧教育、创新教育城市样板。深入开展全国新型教与学模式实验区和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工作。完善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扎实推进一网统管。建设初中理化生实验考试、学校食堂管理、校园安全等6个方面的数字化应用场景。持续优化教育资源平台,扩大优质数字资源覆盖面。加快建设云端学校,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新路径。出台中小学科技创新教育行动计划,开展科普学分制试点工作。探索校外机构监管、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民办教育规范提质等信息化治理路径。实施智慧教育领航人才培养工程。

  四、推动高等教育高水平特色化发展

  17.加快建设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制定实施深圳市高水平大学建设方案,支持深圳大学创建高水平综合性大学,支持南方科技大学创建世界一流研究型大学,支持深圳技术大学建设一流应用技术型大学,支持市内其他高校高水平特色化发展。围绕市委市政府“四链协同”重点工作,制定实施加快高等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实施意见,启动学科专业“强链补链”计划,重点建设一批“高峰”学科。

  18.加快推进新高校筹建工作。成立海洋大学筹建工作专班,加快推进规划建设工作,实现年内开工。开工建设理工大学、创新创意设计学院、音乐学院,引进高水平人才,加快推进办学筹备各项工作。加强高校固定资产投资统筹,积极推进高校新基建。

  19.深化高校办学体制改革。推进深圳零一学院、科创学院建设,探索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探索建立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新模式。推动西丽湖科教城片区5所大学实现学分互认、课程互修、师资互聘、资源共享。加强高校经费统筹,制定实施高校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高校部门预算管理制度。组织高校参与国家工程硕士博士培养改革试点。探索开展高校办学绩效评价。

  20.加强空间布局及科研攻关统筹。对接西丽湖国际科教城建设方案,完善大学城空间规划,加大学生及教师公寓保障力度。深化科教融合,积极推动大科学装置、大科研平台与高校融合发展。完善高校科研平台开放共享机制,推动高校承接国家重大项目、龙头企业卡脖子项目,联合开展重大科研攻关,转化重大科技成果,建立完善高校科研平台开放共享机制,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提升高等教育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能力。

  五、加快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

  21.加强职业教育发展统筹。召开全市职业教育大会,出台深圳市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高质量推进落实部省共建职业教育创新高地各项任务。加快推进职业教育立法。

  22.加快完善职业教育体系持续推进高职院校“双高”建设,推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高端化发展、争创一流。推动两所高职院校升本。加快建设中-高职教育集团,大力推动高水平中职学校建设。大力发展中国特色“学徒制”,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推动高职院校对接元平学校开设特殊职业教育专业。加强职业院校校长和“双师型”教师队伍培养培训。规范管理校外公共实训基地。

  23.提高终身教育水平。深入推进“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工程。办好深圳开放大学。建强“深i学”全民终身学习平台,打造“人工智能+灵活教育”先锋阵地。规范成人教育培训机构管理,持续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

  六、创新推进“五育并举”与“双减”

  24.深入推进“五育并举”。编制发布《深圳市小学生文明礼仪守则绘本》,建立全市中小学德育管理平台,创建、评审一批德育示范校,探索开展“德育巡礼”活动。大力推进体教融合,举办全市体育工作大会,出台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实施意见。构建班、校、区、市4级竞赛体系,开展30项校园体育赛事,组织开展大沙河皮划艇赛,做到班班有活动、周周有比赛、月月有颁奖。持续促进学校和社会体育场馆双向开放。力争2022年学生体质健康优良率超过60%。打造美育之城,大力创建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和中华优秀文化传承学校,面向全体学生开展系列艺术活动、比赛,建设艺术特色人才培养基地学校。探索引入优秀艺术家、运动员担任专兼职教师。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创建一批劳动教育示范学校,加快建设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基地和综合实践基地。加快建设思政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安全教育等基地预约平台。

  25.持续打好“双减”攻坚战。出台《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若干措施》。依法依规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登记。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大对隐形变异培训行为的查处力度。扎实做好学科类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和服务类别鉴定工作。出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提质实施方案,全面推进“五项管理”,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研究、布置与管理机制,全面提升课后服务质量。推进“双减”背景下考试改革,全面加强考试管理,完善初中学考制度及高中录取政策。

  26.进一步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出台深圳市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完善防护链条,建立健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和危急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加快建立学校服务内环和社会服务外环高效协同的心理健康教育与服务模式,建立学生心理健康监测、筛查、干预、治疗与教育长效机制。按要求配齐配强专职心理教师,开足开齐心理健康课,加快提升校园心理健康教育与服务水平。建设集治疗、康复、学习、生活于一体的学生心理教育基地。

  七、积极构建教育开放新格局

  27.推进粤港澳教育深度合作。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积极推进香港大学(深圳)筹建,深化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合作。办好第11届深港校长论坛和2022年粤港澳姊妹学校中华经典美文诵读比赛等活动。推动成立深港澳学校体育、艺术联盟,深化深港澳青年常态化交流。

  28.积极推进教育对外开放。积极搭建教育开放交流平台,扩大“一带一路”教育合作“朋友圈”。推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职业教育数字化”教席等国际教育组织建设。推动有关高校加强国际组织人才培养,扩大职业学校参与国际合作路径。支持深圳教育“走出去”,讲好中国故事。

  29.高质量开展教育帮扶。高质量完成东西部教育协作和对口援疆援藏工作,全口径融入开展省内基础教育帮扶。大力开展教育信息化帮扶,深化职业教育帮扶,全方位提升受援地教育发展水平。

  八、毫不松懈做好安全稳定和疫情防控工作

  30.持续加强安全稳定工作。以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主线,全面排查各类隐患,建立台账、落实责任,确保教育系统安全。

  31.持续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制定学校安全管理责任清单,完善校园安全管控体系,强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全力抓好校园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全面加强校园安防体系建设,强化智慧型平安校园建设。深入推进中小学安全教育课程开发,多形式开展安全教育。持续深入开展学校食堂管理专项整治,建设食堂智慧管理平台。

  32.慎终如始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和省市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一步压实“四方责任”,扎实做好常态化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和自查自改。加快推进3-11岁人群疫苗接种和学生常见病防控工作。定期开展疫情防控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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