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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深圳市教育局部门预算草案

时间 : 2017-02-23 00:00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第一部分 深圳市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承担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的责任;承担综合管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和特殊教育职责;促进民办教育发展;指导学校规范办学管理、实行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协调学校设置;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各类教育招生计划,管理教育招生考试工作;负责高校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助学贷款管理及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外籍教师引进工作。承担教育经费管理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政策规定;指导检查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指导监督学习安全管理责任;指导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各类学校德育、法制教育、国防教育和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配合普通话推广和文字规范工作。负责规划、指导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和协调学校电化教育、教育技术装备等设施建设;参与协调教育系统学校基本建设工作。指导各类学校后勤规范化管理工作;规划、指导和协调教育系统的科研、科普工作;开展对外教育交流与合作。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深圳市教育局系统包括深圳市教育局本级、深圳市教育局(事业)、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深圳市教育信息技术中心、深圳市教育财务核算中心、深圳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深圳中学、深圳实验学校、深圳外国语学校、深圳市高级中学、深圳市第三高级中学、深圳大学师范学院附属中学、深圳市第二实验学校、深圳市第二高级中学、深圳第二外国语学校、深圳科学高中、深圳市第七高级中学、深圳市育新学校、深圳元平特殊教育学校、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深圳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深圳小学、深圳市坪山区坪山高级中学新疆班、深圳大学城管理办公室、深圳大学城图书馆、深圳大学城网络信息中心共27家基层单位。系统总行政编制、事业编制、雇员和员额共5,745名(其中:行政编制98名、事业编制4,721名、雇员242名、员额684名),实有工作人数5,976人(其中:公务员90人、职员4,123人、雇员210人,临聘教学及工勤人员1,553人);离休4人,退休1,213人。具体如下:

  1.深圳市教育局本级行政编制、雇员97名(其中:行政编制84名、雇员13名),实有工作人数90人(其中:公务员77人、雇员13人);离休2人,退休201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3辆,全部为定编车辆。

  2.深圳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事业编制4名,实有工作人数4人(职员4人),无离退休人员。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辆,全部为定编车辆1辆。

  3.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行政编制、雇员17名(其中:行政编制14名、雇员3名),实有工作人数16人(其中:公务员13人、雇员3人);退休5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2辆,全部为定编车辆。

  4.深圳市教育信息技术中心事业编制29名,实有工作人数24人(职员24人);退休18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3辆,全部为定编车辆。

  5.深圳市教育财务核算中心事业编制、雇员37名(其中:事业编制31名、雇员6名),实有工作人数29人(其中:职员28人、雇员1人);退休6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3辆,全部为定编车辆。

  6.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事业编制、雇员、员额264名(其中:事业编制192名、雇员19名、员额53名),实有工作人数268人(其中:职员147人、雇员17人、临聘教学及工勤人员104人),实有学生人数3,253人;退休100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0辆,包括定编车辆8辆和非定编车辆2辆。

  7.深圳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事业编制、雇员、员额302名(其中:事业编制219名、雇员24名、员额59名),实有工作人数308人(其中:职员177人、雇员3人、临聘教学及工勤人员128人),实有学生人数2,986人;退休19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2辆,包括定编车辆6辆和非定编车辆6辆。

  8.深圳元平特殊教育学校事业编制、员额445名(其中:事业编制320名、员额125名),实有工作人数427人(其中:职员224人、雇员65人、临聘教学及工勤人员138人),实有学生人数933人;退休14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1辆,包括定编车辆5辆和非定编车辆6辆。

  9.深圳市育新学校事业编制、雇员、员额170名(其中:事业编制107名、雇员2名、员额61名),实有工作人数233人(其中:职员76人、雇员1人、临聘教学及工勤人员156人),实有学生人数715人;退休23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5辆,包括定编车辆5辆和非定编车辆10辆。

  10.深圳外国语学校事业编制、雇员、员额457名(其中:事业编制396名、雇员18名、员额43名),实有工作人数473人(其中:职员371人、雇员5人、临聘教学及工勤人员97人),实有学生人数3,933人;退休38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2辆,包括定编车辆6辆和非定编车辆6辆。

  11.深圳市高级中学事业编制、雇员、员额603名(其中:事业编制536名、雇员10名、员额57名),实有工作人数681人(其中:职员474人、雇员6人、临聘教学及工勤人员201人),实有学生人数6,116人;退休55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7辆,包括定编车辆6辆和非定编车辆11辆。

  12.深圳市第二实验学校事业编制、雇员、员额394名(其中:事业编制343名、雇员16名、员额35名),实有工作人数419人(其中:职员317人、雇员13人、临聘教学及工勤人员89人),实有学生人数3,883人;退休41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2辆,包括定编车辆5辆和非定编车辆7辆。

  13.深圳中学事业编制、雇员、员额460名(其中:事业编制404名、雇员18名、员额38名),实有工作人数479人(其中:职员400人、雇员8人、临聘教学及工勤人员71人),实有学生人数4,685人;离休2人,退休266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2辆,包括定编车辆5辆和非定编车辆7辆。

  14.深圳大学师范学院附属中学事业编制、雇员248名(其中:事业编制239名、雇员9名),实有工作人数289人(其中:职员218人、雇员7人、临聘教学及工勤人员64人),实有学生人数3,177人;退休40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8辆,包括定编车辆5辆和非定编车辆3辆。

  15.深圳市第三高级中学事业编制、雇员、员额394名(其中:事业编制337名、雇员14名、员额43名),实有工作人数365人(其中:职员327人、雇员14人、临聘教学及工勤人员24人),实有学生人数4,043人;退休49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2辆,包括定编车辆4辆和非定编车辆8辆。

  16.深圳实验学校事业编制、员额514名(其中:事业编制479名、员额35名),实有工作人数589人(其中:职员450人、临聘教学及工勤人员139人),实有学生人数5,607人;退休241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7辆,包括定编车辆8辆和非定编车辆9辆。

  17.深圳小学事业编制99名(其中:事业编制99名),实有工作人数96人(其中:职员89人、临聘教学及工勤人员7人),实有学生人数1,774人;退休58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3辆,包括定编车辆1辆和非定编车辆2辆。

  18.深圳第二外国语学校事业编制、雇员、员额301名(其中:事业编制255名、雇员10名、员额36名),实有工作人数306人(其中:职员222人、雇员3人、临聘教学及工勤人员81人),无离退休人员,实有学生人数2,685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8辆,包括定编车辆3辆和非定编车辆5辆。

  19.深圳市第二高级中学事业编制、雇员、员额289名(其中:事业编制244名、雇员8名、员额37名),实有工作人数283人(其中:职员219人、临聘教学及工勤人员64人),实有学生人数2,860人;退休2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1辆,包括定编车辆5辆和非定编车辆6辆。

  20.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事业编制、雇员、员额100名(其中:事业编制72名、雇员10名、员额18名),实有工作人数82人(其中:职员59人、雇员6人、特聘人员17人);退休30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7辆,全部为定编车辆。

  21.深圳科学高中事业编制、雇员、员额271名(其中:事业编制236名、雇员7名、员额28名),实有工作人数273人(其中:职员163人、雇员2人、临聘教学及工勤人员 108人),无离退休人员,实有学生人数2,880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7辆,包括定编车辆3辆和非定编车辆4辆。

  22.深圳市坪山区坪山高级中学新疆班属于学校办理民族班,根据教育部要求,无离退休人员,不核定编制数,按班师比1:8核定人员数量及人员经费。2019年9月学校实际开办8个班。

  23.深圳市第七高级中学事业编制、员额105名(其中:事业编制89名、员额16名),实有工作人数117人(其中:职员52人、临聘教学及工勤人员65人),无离退休人员,实有学生人数1,124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5辆,包括定编车辆1辆和非定编车辆4辆。

  24. 深圳大学城管理办公室事业编制、雇员、员额20名(其中:事业编制14名、雇员名6),实有工作人数17人(其中:职员13人、雇员4人),退休1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5辆,全部为定编车辆。

  25.深圳大学城图书馆事业编制、雇员、员额117名(其中:事业编制73名、雇员44名),实有工作人数102人(其中:职员66人、雇员36人),退休6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3辆,全部为定编车辆。

  26.深圳大学城网络信息中心事业编制、雇员、员额8名(其中:事业编制3名、雇员5名),实有工作人数6人(其中:职员3人、雇员3人),无离退休人员。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辆,全部为定编车辆。

  三、2017年主要工作目标

  深圳市教育局系统2017年主要工作总体思路为: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作为教育改革着力点,突出问题导向,弥补短板差距,加快推进以“增量改革”为主的教育综合改革,着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着力提升教育质量,努力办好市民满意的教育,为我市加快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提供更有力支撑。

  主要目标包括:1.力促三项国家重点改革取得实效。加快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校长职级制改革等三个国家教改重点,力争取得实质性成效,为全国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经验;2.力促南方高等教育中心夯实基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高等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确保每项促进措施落到实处,为建成南方高等教育中心夯实基础、强化保障;3.力促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加快构建。贯彻落实职业教育发展意见和规划提出的工作任务,按照时间表、路线图扎实推进相关工作;4.是力促中小学幼儿园学位缺口加快弥补。加快推进基础教育工程,新改扩建30所义务教育学校,新增4万个公办义务教育学位,完成第八、第十一高级中学建设,新改扩建福田外国语高级中学等2所高中,新增6600个公办普高学位,加快第十、第十二高级中学、深圳中学泥岗校区建设。完成新增2万个幼儿园学位建设任务,新增100所普惠性幼儿园。督促各区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学校建设;5.力促基础教育优质资源进一步扩大。出台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全面推行名校集团化办学,引入基础教育名校来深多形式合作办学,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6.力促学校安全管理再上新台阶。巩固全市“城市管理治理年”工作成果,深入实施安全健康校园提升工程,建立校园安全健康标准体系。优化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午托管理,积极推动具备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改造扩容,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午托,逐步形成学校、社会、家庭三方共管的合理局面。探索建立第三方查找学校风险隐患的学校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队伍建设,确保安全培训全覆盖、见实效。制定新一轮校舍安全整治计划,以民办学校和幼儿园为重点,强化校舍安全排查、鉴定、整治工作,切实消除校舍安全隐患。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17年市教育局部门预算收入302,483万元,比2016年增加21,716万元,增长8%。其中:财政预算拨款288,281万元、事业收入12,58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622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17年市教育局部门预算支出302,483万元,比2016年增加21,716万元,增长8%。其中:人员支出121,681万元、公用支出32,7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519万元、项目支出126,568万元。

  预算收支增加主要原因说明:1.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 号)精神,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提高公办学校运行经费生均拨款标准;2.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公办中小学购买教育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自2016年起,安排购买教育服务专项经费,逐步采用向符合条件的承接主体购买教育服务的方式解决临时性空缺教学岗位的顶岗教学工作、教育教学辅助工作和后勤服务工作;3.直属学校在校学生数增加;4.深圳大学管理办公室等3个单位纳入我局归口管理。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一、深圳市教育局(本级)

  深圳市教育局(本级)预算3,700万元,包括人员支出2,451万元、公用支出3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63万元、项目支出280万元。

  (一)人员支出2,451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306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63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280万元,全部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主要用于设备设施更新及开展教育综合管理业务、教育党务工作、教育工作交流、双到及对口帮扶等业务。

  二、市教育局(事业)

  市教育局(事业)预算30,866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具体包括: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74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全市性教育综合管理、教育工作交流。

  2.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6,11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全市性教育教学活动、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和依法治校、全市中小学体育运动、义务教育办学水平评估等。

  3.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35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4.预算准备金100万元,主要用于年度预算执行中市委市政府临时增加工作所需开支。

  5.财政专项资金9,427万元,主要用于校外公共实训基地资助、市本级学校(单位)优质发展资助奖励、教师培训、聘请外籍教师及教师水平提升等业务。

  6.政府投资项目13,442万元,主要用于深圳教育云项目开发。

  三、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

  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预算544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05万元、公用支出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万元、项目支出420万元。

  (一)人员支出 105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 11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1.7万元、物业管理费0.6万元、工会经费和职工福利费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420万元,具体包括:其他教育事务管理支出42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及办公区域修缮、开展综合管理业务以及校方责任险、学生人身意外险等工作。

  四、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预算4,383万元,包括人员支出381万元、公用支出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1万元、项目支出3,878万元。

  (一)人员支出381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 63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7.2万元、物业管理费3.0万元、工会经费和职工福利费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1 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3,878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20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普通高考(含高中学业水平、“3+证书”考试)、中考中招、成人高考、研究生考试、4次自学考试(含非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考试)等教育考试项目和招生工作,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办人民满意的招考工作。

  2.其他教育事务管理支出57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做好考试招生改革,特别是高考改革的实施和指导工作以及招生考试系统维护等。

  3.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100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五、市教育信息技术中心

  市教育信息技术中心预算3,213万元,包括人员支出644万元、公用支出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2万元、项目支出2,429万元。

  (一)人员支出644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58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7.2万元、物业管理费3.6万元、工会经费和职工福利费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2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2,429万元,具体包括:

  1.其他教育事务管理支出679万元,主要用于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包括开展深圳教育云创建工作、网络课堂运维费、教育技术各类竞赛活动经费、教育信息技术各类会议和培训经费、教育信息化和教育装备标准化建设经费、电化教育推广业务经费、智慧校园建设与应用经费、深圳市教育系统CIO培训、深圳市中小学数字教育资源建设与应用等.

  2.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497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3.财政专项资金1,253万元,主要用于教育信息化系统维护、教育城域网运行及频会议室建设等。

  六、市教育财务核算中心

  市教育财务核算中心预算3,047万元,包括人员支出708万元、公用支出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0万元、项目支出2,186万元。

  (一)人员支出708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63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8.7万元、物业管理费4.4万元、工会经费和职工福利费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0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2,186万元,具体包括:其他教育事务管理支出2,18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部门预决算及会计核算业务、学生资助管理和学籍以及师籍的各项事务性业务、推进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七、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

  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预算13,173万元,包括人员支出4,891万元、公用支出1,9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19万元、项目支出5,281万元。

  (一)人员支出4,891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1,982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380万元、物业管理费479万元、工会经费和职工福利费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19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5,281万元,具体包括:

  1.职业高中教育1,600万元,主要用于完善综合高中课程体系、大力开发选修课程、引进国外先进职教资源、联合高端企业和科研院所积极推进品牌专业和精品课程建设、深入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购买教育服务、校舍安全隐患整治等。

  2.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1,551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2.财政专项资金2,130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学校学生实习补贴和实训基地补贴、大鹏校区租用及物流专业实训室建设、更新和提升校电子信息专业、计算机专业、动漫专业、财经专业实训设备、教育购买服务补充、教科研培训、积极推进校企合作及职业院校国际合作办学的开展等。

  八、深圳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

  深圳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预算14,017万元,包括人员支出5,535万元、公用支出2,3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97万元、项目支出4,516万元。

  (一)人员支出5,535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2,369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380万元、物业管理费327.4万元、工会经费和职工福利费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97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4,516万元,具体包括:

  1.职业高中教育1,78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常规教育教学正常运行,包括实习实训、技能大赛、科研课题、师资培训等;推动学校各专业开展基于“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工学结合”的课程改革,探索实践“现代学徒制”、“企业冠名制”等新型人才培养模式、购买教育服务、校舍安全隐患整治等。

  2.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933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3.财政专项资金1,800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学校学生实习补贴和实训基地补贴,信息化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备更新、维护支出。

  九、深圳元平特殊教育学校

  深圳元平特殊教育学校预算13,896万元,包括人员支出7,120万元、公用支出1,7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02万元、项目支出4,065万元。

  (一)人员支出7,120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1,709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250万元、物业管理费490万元、工会经费和职工福利费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02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4,065万元,具体包括:

  1.特殊学校教育3,205万元,主要用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以“教材、教师、教法”为核心,深化特殊教育教学改革,提升特殊教育教学质量、统筹指导全市特殊教育教学研究及资源建设、购买教育服务、校舍安全隐患整治等。

  2.财政专项资金860万元,主要用于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以继续在全省乃至全国的特殊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十、深圳市育新学校

  深圳市育新学校预算7,573万元,包括人员支出3,044万元、公用支出1,1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2万元、项目支出2,994万元。

  (一)人员支出3,044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1,173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230万元、物业管理费307万元、工会经费和职工福利费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62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2,994万元,具体包括:

  1.职业高中教育29万元,主要用于中职教育设备购置。

  2.特殊学校教育1,372万元,主要用于完善学校监控系统、开展活动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生品德发展助力体系、购买教育服务、校舍安全隐患整治等。

  3.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773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4.财政专项资金82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学生实训补贴及完善学生实训基地的设备设施;根据“智慧校园”建设需要,建设校园无线网络无盲区覆盖,完善网络建设,实现安全而便捷的无线接入,提升校园内网络使用体验,促进智慧校园信息化管理和服务的发展,最终为数据传输、教学应用系统及管理提供夯实的无线网络基础系统。

  十一、深圳外国语学校

  深圳外国语学校预算25,410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0,741万元、公用支出2,7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756万元、项目支出 10,161 万元。

  (一)人员支出10,741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2,752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520万元、物业管理费525.9万元、工会经费和职工福利费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56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 10,161万元,具体包括:

  1.初中教育656万元,主要用于拓展学生成长空间、完善初中部教学设备设施、加强学校外语特色教学。

  2.高中教育9,045万元,主要用于第八高级中学新开办教育教学设施装备和筹备运营;完善现有高中部课程品质、丰富课程内涵、完善并创新课程建设、完善校本课程设置,开展专题校本课程和学科校本课程的教学,提高课程的实施效果、实施国家课程和国际学术类课程。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购买教育服务、校舍安全隐患整治等。

  3.小学教育460万元,主要用于东海外国语小学生学位补贴、教师培训及长期从教津贴等。

  十二、深圳市高级中学

  深圳市高级中学预算28,692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3,580万元、公用支出4,6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97万元、项目支出8,582万元。

  (一)人员支出13,580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4,633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630万元、物业管理费1037.9万元、工会经费和职工福利费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97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8,582万元,具体包括:

  1.初中教育1,582万元,主要用于进一步完善龙华校区教学设备设施配置等。

  2.高中教育6,563万元,主要用于东校区、北校区二期开办需要购置的教学及生活设施设备,校园文化建设;购买教育服务、校舍安全隐患整治等。

  3.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437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十三、深圳市第二实验学校

  深圳市第二实验学校预算14,910万元,包括人员支出8,343万元、公用支出1,5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55万元、项目支出3,413万元。

  (一)人员支出8,343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1,599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412万元、物业管理费414.6万元、工会经费和职工福利费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55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 3,413万元,具体包括:

  1.初中教育633万元,主要用于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建设学校安全管理数字化平台,建立学校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信息安全三大监控机制,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完善校园信息化办公平台、一体化服务窗口云桌面、教师电子业务档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和成长教育管理系统等。

  2.高中教育2,28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名师培养工程和青年教师导师制提升队伍整体水平工程、航天航空等创新实验室;购买教育服务、校舍安全隐患整治等。

  3.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291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4.财政专项资金200万元,主要用于建设毽球、篮球等高水平运动队开支。

  十四、深圳中学

  深圳中学预算23,707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1,202万元、公用支出1,9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76万元、项目支出8,111万元。

  (一)人员支出11,202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1,918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350万元、物业管理费460万元、工会经费和职工福利费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76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8,111万元,具体包括:

  1.初中教育67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建设基于现代教育技术的学科教学研究室、建立并完善教师专业发展项目组制度、基于信息技术的研究性教和学策略的“深中学堂”数字化学习模式深入探索。

  2.高中教育6,662万元,主要用于学校总体改造四期(教学楼)开办、学校挡土墙安全整治、体育楼整改修复、跑道修复、学生宿舍热水系统改造、校门迁址及围墙改建、购买教育服务、校舍安全隐患整治等。

  3.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512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4.财政专项资金260万元,主要用于艺术课改及艺术高层次品牌创建与交流和高水平课程课改及高端学术活动品牌创建。

  十五、深圳大学师范学院附属中学

  深圳大学师范学院附属中学预算11,425万元,包括人员支出6,348万元、公用支出2,1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52万元、项目支出2,001万元。

  (一)人员支出6,348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2,124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400万元、物业管理费474.5万元、工会经费和职工福利费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52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2,001万元,具体包括:

  1.初中教育119万元,主要用于修缮消防水管改造、教学楼、实验楼及办公楼墙面油漆、学生宿舍门窗改造等。

  2.高中教育1,882万元,主要用于完善校园融合通信及3D智能教学系统、智慧校园管理系统等;体育场馆教学设施、地理功能室和地理园建设;购买教育服务、校舍安全隐患整治等。

  十六、深圳市第三高级中学

  深圳市第三高级中学预算15,848万元,包括人员支出9,628万元、公用支出2,1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30万元、项目支出2,616万元。

  (一)人员支出9,628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2,174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430万元、物业管理费505万元、工会经费和职工福利费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30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2,616万元,具体包括:

  1.初中教育340万元,主要用于新高效课堂建设、开展骨干教师示范课、青年教师比武课等系列活动。

  2.高中教育2,076万元,主要用于校园安全改造、学校教育教学设施设备购置;购买教育服务、校舍安全隐患整治等。

  3.财政专项资金200万元,主要用于国家留学基金会基地学校教育教学提升。

  十七、深圳实验学校

  深圳实验学校预算21,373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2,758万元、公用支出2,4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48万元、项目支出4,046万元。

  (一)人员支出12,758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2,421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500万元、物业管理费662.6万元、工会经费和职工福利费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48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4,046万元,具体包括:

  1.初中教育2,23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推进学校整体教学改革实验,落实中小学生综合素养的培养、购买教育服务、校舍安全隐患整治等。

  2.高中教育732万元,主要用于推进分层分类走班教学,建立特长生培养机制,开展学段之间教师循环交流、深化课程改革等。

  3.小学教育1,026万元,主要用于田径运动场改造、多媒体教学系统设备更新等。

  4.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58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十八、深圳小学

  深圳小学预算4,473万元,包括人员支出2,380万元、公用支出4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30万元、项目支出1,116万元。

  (一)人员支出2,380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447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65万元、物业管理费74.5万元、工会经费和职工福利费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30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1,116万元,具体包括:小学教育1,116万元,主要用于北校区楼房结构检测、教室电教平台改造、外操场篮球场改造、卫生间改造、购买教育服务、校舍安全隐患整治等。

  十九、深圳第二外国语学校

  深圳第二外国语学校预算10,825万元,包括人员支出5,565万元、公用支出1,4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77万元、项目支出2,692万元。

  (一)人员支出5,565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1,491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340万元、物业管理费360万元、工会经费和职工福利费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77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2,692万元,具体包括:

  1.高中教育2,099万元,主要用于深化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制定学校“二五”发展规划,迎评省一级学校、建设“外语”品牌,推进教育国际化、聚焦“两课”,打造教育的二外质量、贯彻落实三年德育目标、提高学生综合素养、创新管理机制、加强干部师资员工队伍建设、大力推进学校基础建设工程,构建服务性校园、购买教育服务、校舍安全隐患整治等。

  2.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593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二十、深圳市第二高级中学

  深圳市第二高级中学预算11,468万元,包括人员支出5,593万元、公用支出1,8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50万元、项目支出3,018万元。

  (一)人员支出5,593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1,807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447.5万元、物业管理费533.3万元、工会经费和职工福利费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50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3,018万元,具体包括:

  1.高中教育2,234万元,主要用于更新设备、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完善中小学艺术基地的设施设备、保障中小学艺术基地正常运行、推进智慧校园建设、提升学生八大素养、培养学生创新意识、提高学生创新能力、推进学校开展阳光体育、购买教育服务、校舍安全隐患整治等。

  2.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600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3.财政专项资金184万元,主要用于创客空间设备更新及升级改造。

  二十一、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预算8,903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922万元、公用支出1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8万元、项目支出6,555万元。

  (一)人员支出1,922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148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19.5万元、物业管理费9.8万元、工会经费和职工福利费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78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6,555万元,具体包括:

  1.其他教育事务管理支出2,497万元,主要用于教研工作,包括在全市小学、初中学业指导,中考招生命题、印刷、组织阅卷,组织全市高三模拟考试,指导高考工作;科研工作,包括在全市教育政策的研究及教育重大改革;教师培训工作,包括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培训、课程开发、国内外高端论坛;其他工作包括在深圳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研究、咨询、指导和培训;职业教育常规研究和创新发展。

  2.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388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3.财政专项资金3,670万元,主要用于各类教科研培训、中德国际交流与合作、深圳市民办初中、小学教学质量专项督查、中小学职业生涯规划与职业素养试点、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实验区课程研发、美育综合素养课程研发、高中新高考新课程研究、深圳市学生创客节活动、少年科学家培养计划、深圳市中小学阳光评价、关爱心灵社区系列活动、校园生命教育和心理危机干预活动、各类教育科研基地科研课程监测评价与管理、深圳市督学责任区建设、家庭教育微视频开发、中小学“好课程”委托开发。

  二十二、深圳科学高中

  深圳科学高中预算8,084万元,包括人员支出3,606万元、公用支出1,7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12万元、项目支出1,972万元。

  (一)人员支出3,606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1,794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300万元、物业管理费344.5万元、工会经费和职工福利费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12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1,972万元,具体包括:

  1.高中教育1,852万元,主要用于太阳能热水扩容改造、食堂设备更新及改造、教学管理系统建设、优先拓展校本课程、建设教育资源库、科学实验室、创新成果展示、强化科组建设、创新学科活动开展模式、购买教育服务、校舍安全隐患整治等。

  2.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120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二十三、深圳市坪山区坪山高级中学(新疆班)

  深圳市坪山区坪山高级中学(新疆班)预算2,554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553万元、公用支出5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3万元、项目支出280万元。

  (一)人员支出1,553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558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20万元、工会经费和职工福利费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3万元,主要用于新疆班学生生活补助等。

  (四)项目支出280万元,具体包括:高中教育280万元,主要用于新疆普高班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以及交流,完善新疆普高班的设施设备,包括广播室改造、校园电视台改造升级等。

  二十四、深圳市第七高级中学

  深圳市第七高级中学预算4,332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284万元、公用支出9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3万元、项目支出 1,945万元。

  (一)人员支出1,284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910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240万元、物业管理费350万元、工会经费和职工福利费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3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1,945万元,具体包括:

  1.高中教育1,745万元,主要用于完善学校教学设备设施,包括教室及功能室电教设备、云课堂语音考试室、体育器材、图书馆设备、学生宿舍二楼安全防护改造、看台安全防护工程、购买教育服务、校舍安全隐患整治等。

  2.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200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二十五、深圳大学城管理办公室

  深圳大学城管理办公室预算8,893万元,包括人员支出355万元、公用支出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3万元、项目支出8,418万元。

  (一)人员支出355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47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3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8,418万元,具体包括:

  1.校园安全及运维4,585万元,主要用于大学城公共园区的运行维护,为城内师生后勤服务管理提供充分的资源保障。

  2.规划研究147万元,主要用于大学城发展的规划论证制定,品牌建设,推介三院办学、科研成就。

  3.校园文化133万元,主要用于繁荣大学城校园文化,搭建大学城校园活动平台,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平台成熟完善。

  4.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261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5.预算准备金122万元,主要用于年度预算执行中临时增加工作所需开支。

  6.政府投资项目3,170万元,主要用于大学城10KV线路增容整改和学生食堂改造及设备购置。

  二十六、深圳大学城图书馆

  深圳大学城图书馆预算6,856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840万元、公用支出1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9万元、项目支出4,542万元。

  (一)人员支出1,840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145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和职工福利费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29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4,542万元,具体包括:

  1.读者服务935万元,主要用于保证图书馆楼宇、设施、设备的平稳运转,改善阅览环境,举办各类读者活动,提高读者满意度。

  2.图书馆研究55万元,主要用于推动图书馆创新与实践探索,建立更完善的协作机制,改进图书馆业务工作,使图书馆的资源利用和服务效益得到进一步提升。

  3.文献资源购置3,5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外文图书期刊和数据库,满足读者文献需求。

  4.信息化系统维护52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安全服务和多媒体系统维保,保证读者的个人信息安全、支撑读者对电子资源的方便快捷使用。

  二十七、深圳大学城网络信息中心

  深圳大学城网络信息中心预算320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04万元、公用支出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万元、项目支出184万元。

  (一)人员支出104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13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和职工福利费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184万元,具体包括:

  1.网络设备购置与维护35万元,主要用于大学城校园网基础层网络设备维护,保障大学城网络运行稳定。

  2.信息网络运行费149万元,主要用于日常运维零散配件购置更换及核心系统维保服务以及人员培训等。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市教育局政府采购项目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共计47,772万元,其中包括2017年当年政府采购项目指标40,423万元和2017年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指标7,349万元。(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主要用于2016年及以前年度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市教育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局本级和25个下属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69.4万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的860万元减少90.6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预算数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我市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市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各单位2017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0,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⒉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数56.6万元,比2016年的60万元减少3.4万元。经费减少原因说明:按照相关规定厉行节约,继续压缩公务接待费,并降低公务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活动。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兄弟省市教育部门、结对学校来深调研、学习交流教育工作。

  ⒊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71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数为零,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90万元(2016年高级中学公务用车购置费9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712.8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710万元增加了2.8万元。教育局车辆数量20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增加原因说明:2017年市教育局机关减少公务车1辆,运行维护费相应减少3.5万元;根据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市直参改单位车辆特殊诉求的审核意见》,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增加配备公务用车2台(1台押运考试试卷用车,1台应急巡考用车),相应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万元,合计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公务车运行费主要用于车辆油费、维修以及过桥过路费等。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市教育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包括:深圳市教育局本级、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深圳市教育信息技术中心、深圳市教育财务核算中心、深圳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深圳中学、深圳实验学校、深圳外国语学校、深圳市高级中学、深圳市第三高级中学、深圳大学师范学院附属中学、深圳市第二实验学校、深圳市第二高级中学、深圳第二外国语学校、深圳科学高中、深圳市第七高级中学、深圳市育新学校、深圳元平特殊教育学校、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深圳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深圳小学、深圳市坪山区坪山高级中学新疆班、深圳大学城管理办公室、深圳大学城图书馆、深圳大学城网络信息中心共26家基层单位。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2017年市教育局共26个预算项目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和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具体见附表)。相关项目在年度预算执行完毕或项目完成后,需于次年3月底前开展预算绩效自评或绩效评价,形成绩效报告报送财政部门备案。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选取部分项目或单位实施重点绩效评价。

第七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本部门本级、招生考试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69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30万元,减少8%。主要是按照相关规定厉行节约、压缩了办公、印刷、会议、差旅等一般性经费支出。

  二、市教育局2017年部门预算增加了3家基层单位(2017年起,深圳大学城管理办公室、深圳大学城图书馆、深圳大学城网络信息中心等3个单位部门预算纳入市教育局归口管理);减少1家基层单位(2017年起,松岗中学新疆班部门预算纳入宝安财政局管理,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委转移支付)。

  三、其他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和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预算。

第八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支出功能分类:

  (1)教育(类)支出:指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和其它教育支出等。如市教育局机关、直属学校和直属教育事业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教育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经费和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工作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的支出。

  (3)医疗卫生(类)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如市卫生局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医疗卫生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小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三、“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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