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单
首页 > 教育局主站 > 信息公开 > 分类指引 > 政策法规及解读 > 政策解读

《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政策解读

时间 : 2024-01-23 15:41 来源 : 深圳市人民政府

  一、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修订背景是什么?

  近年来,国家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广东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意见》,对初中综评工作做出了明确规定。因此,我局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对《评价方案》进行修订,形成了新的综评方案。

  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据是?

  本次修订主要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号)《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精神,按照教育部发布的《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教材〔2022〕2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1〕17号)要求,结合深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三、与2020年印发的《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相比,主要做了哪些修改?

  本次修订主要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1〕17号),并结合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具体实践来进行。其中,5个一级指标使用省教育厅的参考指标;15个二级指标中“艺术体验”、“艺术特长”2个指标沿用深圳2020年版综评方案,其它13个二级指标使用省教育厅的参考指标;25条重要观测点中使用省教育厅的“重要观测点建议”20条,5条重要观测点沿用深圳2020年版综评方案。

  四、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考察学生的哪些方面?

  主要考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与社会实践这五个方面。

  (一)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学生在坚定理想信念、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责任担当、热爱集体、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道德品质和良好行为习惯养成方面的状况。

  (二)学业水平。主要考察学生通过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以及相关专题课程学习,在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认知能力、思维发展、创新意识特别是学科核心素养形成等方面的状况,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业质量标准。

  (三)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学生的基本身体机能与运动技能、体育锻炼习惯与健康生活方式,以及心理健康状况、安全素养等。

  (四)艺术素养。主要考察学生通过艺术课程学习形成的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文化理解的核心素养,适应个人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同时考察学生参与学校组织的艺术实践活动情况。

  (五)社会实践。主要考察学生的社会认知、社会实践、社会适应状况,形成的劳动素养、实践能力等状况。

  五、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评价方式有哪些?

  评价方式主要有这几个部分:基本指标评价、评语评价、写实记录。

  (一)基本指标评价。学校在“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表(基本指标)”的25个重要观测点中,根据学生的现实表现在“是否达标”栏目勾选“是”或“否”。

  (二)评语评价。每个期末结束时(第六学期不评价),学生、家长和班主任老师根据学生本人实际情况,从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对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进行评价,形成学生自我评价、亲子共评和教师评语,在信息平台上录入。

  (三)写实记录。填写此项的学生,应在“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写实记录)”中填写。学生可随时在信息平台录入,并上传获奖证书、荣誉证明以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在档案生成前多次修改更新。

  六、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如何运用?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主要用于如下三个方面:

  (一)作为指导学生成长的依据。学校利用基本指标评价、评语评价和学生写实记录材料,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科学分析,引导学生发现自我、建立自信,指导学生发扬优点、克服不足、明确方向。

  (二)作为学生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的依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可作为高中学校自主招生的重要依据,高中学校在招生录取时可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及人才培养要求,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提出具体要求,经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意后提前向社会公布。

  (三)作为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的依据。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把学校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情况作为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管理水平以及考核校长的重要依据。

  七、如何保障评价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为确保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真实可靠,评价方案建立公示与举报投诉制度。一是建立公示流程。各学校按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部署,在信息平台或教室、学校公示栏、校园网等显著位置对基本指标评价结果进行集中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工作原则上在每学期末或下学期初进行,具体时间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确定。公示期结束后,学生、班主任及有关教师签字确认,并统一在信息平台中提交审核。公示材料一经审核,相关记录不可更改。二是建立监督制度。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完善对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监督机制,公开举报电话和网站。学校要完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公示制度,对涉及综评工作的相关申诉进行核查并及时反馈。学生或家长对学校申诉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诉,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等行为,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实施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家长需要做哪些工作?

  实施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要了解和关注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相关要求。在评语评价中,需要亲子共评。家长留出足够时间,营造亲子交流的良好氛围,与孩子充分交流讨论后,录入“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学生毕业前,形成学生个人“综评档案”材料,家长要与学生共同签字确认后进行存档。

  九、对学籍异动的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如何操作?

  主要分为如下两部分:

  (一)转学

  1.市内转出:学生申请转出,转出学校必须完成该生在本校期间的“综评”,再同步办理“综评”和学籍转出手续。

  2.市内转入:转入学校在接纳学生转入时,应先确认转出学校已完成了该生在转出学校期间的“综评”,再同步办理“综评”和学籍转入手续。

  3.转出外地:从我市初中转出外地学校的学生,如转入学校已开展“综评”的,学校根据转入地要求提供该生的“综评”信息;如转入学校未开展“综评”的,从学籍转出学期起在“信息平台”中对该生的“综评”信息作冻结处理。

  4.外地转入:从外地转学进入我市初中的学生,学籍所在学校已经开展“综评”的,该生“综评”经所属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后导入“信息平台”;如学籍所在学校未开展“综评”的,学校从转入学期起对该生实施评价。初中毕业时按实际在籍学期的基本指标评价达标情况形成初中阶段的“综评”达标结果。

  (二)休学、复学

  学生休学时,从休学学期起在“信息平台”中作冻结处理,复学后予以解冻,并调整至对应班级。

  十、《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本方案自2024年1月30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2023年秋季入学的初一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按照本方案规定执行;2023年秋季就读初二和初三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按照《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深教规(2020)6号)规定执行。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