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的通知
时间 : 2017-05-15 00:00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
2017年5月9日,山东威海发生一起涉及幼儿的道路交通事故,共造成12人死亡(含11名幼儿和1名驾驶人),1名教师重伤。市教育局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各单位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监管,认真吸取威海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确保校车运行安全。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定于即日起至6月底,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一次校车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含新区,下同)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联系辖区交警部门,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依法严格监管,督促使用校车(含自有和租用)的学校及社区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督促有关单位健全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校车的安全维护,定期对校车驾驶员及随车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切实提高校车司乘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一次排查,摸清辖区使用车辆接送学生而未申请校车使用许可的车辆情况;对校车许可有效期过期却未办理续办或注销手续的校车要逐一发放整改通知书,消除薄弱环节和堵塞管理漏洞。严厉整治和查处不定期进行校车审验以及校车超员、超速、不按规定路线行驶、不按时检修保养等交通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的校车安全隐患须安排专人跟踪、落实、反馈整改结果,确保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加大校车安全的宣传教育力度,落实省市校车安全管理培训要求。校车驾驶人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加强对师生及学生监护人的交通安全教育,向学生讲解校车安全乘坐知识,组织开展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演练,确保一旦发生校车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组织师生疏散逃生;督促学生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拒绝使用未办理校车许可或校车许可有效期失效的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开设校车违法违规举报平台(含电话、邮箱等),发动家长等积极举报校车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形成社会人员参与、人人监督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请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于7月5日前将专项整治情况书面报告市教育局。
深圳市教育局
2017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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