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深圳市教育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深圳市教育系统三小”场所、出租屋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回头看”行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 : 2017-05-31 00:00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局直属各学校,深投控幼教管理中心:
为深刻吸取长城花园“5·22”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有关批示、指示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7年广东省教育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广东省教育系统“三小”场所、出租屋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回头看”行动方案〉的通知》(粤教保函〔2017〕58号)精神,深入做好特别防护期校园消防安全工作,我局制定了《2017年深圳市教育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和《深圳市教育系统“三小”场所、出租屋和电动自行车消 防安全专项治理“回头看”行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各区、各学校制定的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和“三小”场所、出租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回头看”行动实施方案,请于6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处, 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10月5日前报送“三小”场所、出租屋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回头看”行动总结,党的十九大闭幕后5日内报送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总结。
深圳市教育局
2017年5月26日
2017年深圳市教育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维护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围绕香港回归20 周年庆典、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安保任务,强化工作措施,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确保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党的十九大闭幕。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教育副局长许建领任组长,相关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情况汇总、督查考核等工作。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含中小学校、幼儿园,下同)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四、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1.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和各学校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加强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对消防安全高风险区域基本情况进行调研,逐一剖析原因症结,分析共性问题和短板瓶颈,开展深入、细致、全面的火灾风险评估,找准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订对策,提升火灾防范水平。
2.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各区各学校要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关于开展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活动的通知》(粤公消〔2008〕281号)和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公安局消防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深教〔2017〕255号)有关要求,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活动。要相应制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活动实施细则,结合“消防安全学校”创建和“消防安全示范校”评选活动,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学校”建设活动。
3.压实学校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各学校要指定1名副校长主管消防安全工作,有具体工作部门或人员负责学校消防工作,各教育行政部门与所属学校、学校与各部门层层签订责任书,教职工100%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二)开展夏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1.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的有关部署要求,认真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重点针对单位消防安全组织建设和责任制落实、专(兼) 职消防队伍建设、防火安全技术措施、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设施运行、灭火药剂储备、灭火应急预案和演练、火灾爆炸事故的工艺应急处置等方面内容,组织开展集中检查,及时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2.电气火灾防范。深刻吸取长城花园“5.22”火灾事故教训,针对电气火灾多发问题,各区各学校建立健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电器产品、电气线路安装敷设,定期维护保养、检测。联合公安消防、安全监管、市场监管、电力等相关单位,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部署要求集中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治标治本相结合,切实抓好电力技术人员、重点工种业务培训、持证上岗、履职尽责,单位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和自查自检,老化、破损电气线路和电器产品更换,以及电器产品生产、流通环节安全质量管理等工作。
3.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重点针对特殊消防设计和针对性技术措施落实、学生宿舍和餐饮场所用火用电、人员安全疏散、违规设置店铺摊位、救援窗口及消防通道、微型消防站建设、电气线路以及建筑钢结构防火等方面内容,组织开展检查,每2小时视频监控巡查等特殊管控措施。夏季检查期间,要开展一次炉具和烟道的清洗和保养、一次电气及消防设施的全面检测、一次消防安全评估、一次微型消防站与辖区消防队伍的联合消防演练。
4.校园“三小”场所(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开展“三小”场所、出租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回头看”、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专项治理“回头看”和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行动。在开展上述三项专项治理行动的同时,通过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梳理本区本校的突出隐患问题,至少部署开展一项针对性专项治理行动。
5.校园老旧建筑。对未取得消防行政许可的校园老旧建筑要在辖区公安消防和住建部门的指导下,按照有关建筑规范要求,重点针对建筑物耐火等级、防火分隔措施、消防车道、消防水源、电气线路、用火用电等方面内容,加大整改力度,及早取得消防行政许可。
6.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消防安保工作。紧盯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香港回归20 周年庆典、广州《财富》全球论坛,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以及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确保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不发生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不冒烟不起火”。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各区各学校深入开展防火检查,在校园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和重点区域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
(三)打牢基层消防基础工作
1.抓实网格化消防管理。各区各学校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各区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其他基层工作平台,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消防安全网格管理人员及工作职责,将消防管理延伸至网格最末端。要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充分借助现有基层工作平台或移动终端,推广安装消防安全网格管理手机APP应用软件,加强网格消防信息采集、情况反馈、问题督办。要结合本区本校夏季火灾特点,发动网格力量开展针对性的排查检查,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
2.“消防安全学校”和“微型消防站”创建。依照市教育局和公安消防局联合通知有关要求,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学校要按时间节点建立微型消防站,同时开展消防安全学校创建达标活动,党的十九大召开前60%的学校达标,2017年底前,达标率达到100%。将“消防安全学校”创建和“微型消防站”工作纳入“平安校园”创建的重要内容。
3.强化火灾技术防范手段。要结合本地“智慧城市”建设,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作用,整合人力资源、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建立消防基础信息数据库,提高消防管理的信息化、科技化水平。积极推广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已经建立该系统的区要加快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接入系统。要在小场所、小作坊、“三合一”场所以及学生宿舍等人员聚集密集场所,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设施。
(四)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各区教育部门联合公安消防部门组织开展第四届“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消防夏令营活动、第二届全国儿童消防绘画作文和中小学生消防知识网络大赛,60%以上中小学做到消防安全知识教材、师资、课时“三落实”,每学期消防安全教育不少于4个课时,100%高中新生在军训期间开展“四个一”活动;充分利用户外或室内视频、楼宇电视、宣传橱窗广泛开展警示性、法制性宣传,普及消防知识;各学校在校园网站或官方微信开设消防安全宣传专栏。
五、工作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6月上旬前)。各区各学校召开会议、印发方案,层层动员部署,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营造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6月中旬至党的十九大闭幕)。各区各学校对照工作内容和措施,结合本区本校实际,对消防工作规章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基础设施设备、宣传教育情况、人员技能素质等开展全面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建立工作台账,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任务。
(三)总结考评阶段(党的十九大闭幕后5日内)。组织检查考评,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各学校要成立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实施方案,逐项分解夏季消防检查工作任务,排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严密责任链条,织密责任网络,稳步扎实推进夏季消防检查工作。
(二)切实强化工作举措。各区各学校要按照本方案要求, 牢固树立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逐级落实岗位工作职责,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长效机制,下大力狠抓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治,有力消除火灾隐患。要充分利用暑假期间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彻底有效整改。
(三)切实强化奖惩问责。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认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堵塞工作漏洞,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地见效。对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效果的单位和个人,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研究给予通报表扬或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加大火灾两案(失火案、消防责任事故案)的办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深圳市教育系统“三小”场所、出租屋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回头看”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三小”场所、出租屋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成果,有效扭转“小火亡人”多发频发势头,为党的十九大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上级要求和市统一部署,市教育局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30日,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三小”场所、出租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回头看”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群防群治工作思路,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强化“三小”场所、出租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监管,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突出问题导向,集中整治和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有效扭转我市“小火亡人”多发、频发势头,切实维护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阶段安排
“回头看”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上旬前)。各区各学校(含中小学、幼儿园,下同)召开会议、印发方案,层层动员部署,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营造氛围。
(二)自查整改阶段(7月中旬前)。各区各学校按照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三小”场所、出租屋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深教函〔2016〕688号)有关要求,全面排查梳理“三小”场所、出租屋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情况。在此基础上,建立问题台帐,逐一列明存在问题和责任主体,并“实名制”落实整改责任人,限期督促完成整改。
(三)督查整改阶段(8月底前)。在自查整改的基础上,按级组织开展集中督导检查,全面检验“三小”场所、出租屋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成果,发现存在的问题,督促迅速加以整改。
(四)巩固深化阶段(9月底前)。及时总结提炼“三小”场所、出租屋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技术要求和管理措施,制定出台相关制度规定,形成长效机制。
三、主要内容
重点检查以下方面内容:
(一)检查“三小”场所、出租屋和电动自行车排查是否到位,是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建立相应的工作台账。
(二)检查“三小场所”是否按照广东省《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技术要求》(DB44/T 1591-2015 )落实整改,是否实施网格化动态管控。
(三)检查出租屋是否明确归口主管部门,是否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关于住宅建筑的要求落实火灾防控整治措施,是否实施网格化动态管控。
(四)检查学校或部门是否实施电动自行车动态管控,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违法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当前,“三小”场所、出租屋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问题引发的“小火成灾”、“小火亡人”现象多发频发,是影响我市火灾形势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各区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回头看”行动的重要意义,从讲政治、保平安的高度,有效提升“三小”场所、出租屋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切实维护火灾形势稳定,为党的十九大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各学校要切实加强专项治理“回头看”行动的组织领导,科学谋划推动,要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或细则,切实把 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积极采取措施,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活动实效。
(三)抓好统筹结合。各区各学校要将专项治理“回头看”行动作为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学校创建的一项重要内容加以统筹推进,在开展创建工作的同时,全面排查治理校园内的“三小”场所、出租屋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问题,既有力推动工作落实,又不重复叠加任务、增加基层负担。
(四)严格落实责任。各区各学校要强化工作责任,层层分解治理职责,确保落实到人、落实到位,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对于专项治理工作走过场、开展不彻底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落实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坚持“一案双查”,既要追查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也要追查相关领导的责任;整治期间,凡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公安部门将一律作为消防责任事故罪和失火罪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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