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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 : 2017-08-04 00:00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局直属各学校,深投控幼教中心: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教保函〔2017〕95号)、《深圳市安全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安〔2017〕23号)和《市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补充通知》(深安办〔2017〕224号)文件精神,市教育局定于2017年7月至10月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将《深圳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教育局

  2017年8月3日

深圳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推动学校安全特别防护期工作得到有效落实,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教保函〔2017〕95号)、《深圳市安全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安〔2017〕23号)和《市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补充通知》(深安办〔2017〕22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深圳市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全面检查、严格执法、彻底整治”的要求,坚持学校(含 中小学校、幼儿园,下同)自查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督查相结合、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的原则,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推动学校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全力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防范减少一般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校园安全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局长张基宏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局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学校安全管理处,统筹协调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局领导和各处室负责人在各自分管的业务范围内履行相应的安全监管职责;各区(含新区,下同)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相应成立领导小组。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校车和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按照 《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开展校车安全攻坚治理工作的通知》(深教〔2017〕30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校车和师生接送车辆的监管监控和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督促相关学校加强重点时段、恶劣天气的安全管理;依法从严查处酒驾、超载、超速等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积极协调公安、交通等部门加强对多发、易发事故路段、节点的改造和综合治理,完善学校及周边道路安全防护基础设施,全力降低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风险。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认真贯彻落实《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深教函〔2017〕232号)精神,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完善相关制度建设,认真完成危险化学品危险源风险点的摸排及隐患整改,加强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运送、使用、废弃处置等环节的“全链条”安全监管,特别是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实施重点管控。

  (三)校园消防安全。按照国家电气火灾防范综合治理工作的整体部署,启动为期三年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2017年底前,各学校要按照深圳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深消安〔2017〕12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对学校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的有关通知要求,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工作。按照《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深圳市教育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深圳市教育系统“三小”场所、出租屋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回头看”行动方案〉的通知》(深教〔2017〕258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加大高层建筑、“三小”场所、出租屋和电动车及人员密集场所等场所的检查频率和整治力度,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治理,全力整治重大火灾隐患,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学校”、“微型消防站”创建、开展标准化管理达标活动和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扎实做好各项消防安保工作,严防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四)施工项目安全。进一步抓好各类施工项目安全专项治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针对汛期的不利影响,突出加强高层建筑等建设项目在建工程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施工部位和环节的检查和 治理。

  (五)特种设备安全。突出宿舍、食堂、教室、实验(实训) 室(中心)、体育馆、图书馆、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突出对电梯、盛装极度或高度危害介质、易燃易爆介质的 承压特种设备,以及容易引起群死群伤及重大影响的其他特种设 备开展专项治理。

  (六)校园治安防范。各区各学校深入开展“2017年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各学校以校园安保体系建设为重点,着重检查门卫制度、人防、物防、技防、值班巡查、校外人员及车辆管理,突出涉校矛盾隐患排查等情况。

  (七)食品安全及卫生防疫。以学生食堂、学生营养餐为重 点,着重检查食堂人员卫生、环境卫生以及食品原料采购、存储、 加工、销售等各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落实情况,学校 传染病疫情预防、监控及报告制度落实情况。

  (八)自然灾害防范。以校舍安全和汛期安全为重点,着重 检查防范洪灾、泥石流、山体滑坡、雷电、台风等重大自然灾害 有关措施和制度的落实情况,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教育开展情况。

  (九)集体活动安全。以大型集体活动为重点,着重检查 实习实践活动、夏令营、集体外出等活动的安全教育、应急预案、 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严防踩踏、溺水、人身伤害等意外事故的 发生。

  (十)学生溺水问题。着重检查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和防范技能培养情况,各区各学校协调辖区有关部门开展学校周边危险水域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加强与学生家长沟通和对家长开展宣传教育,督促学生家长履行监护职责情况。

  除上述重点检查内容外,各区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全面开展其他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全面排查事故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四、时间安排

  (一)全面部署,广泛动员,自查自改(8月)。各区各学校要按照省教育厅和市的总体安排,按照本方案要求,进一步研究细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具体方案,明确检查重点、工作分工和人员安排,并结合阶段性工作部署等相关要求深入开展大检查工作。要广泛宣传发动,深入开展自查自改,督促各学校全面开展风险和隐患排查。

  (二)深入检查,严格执法,集中整治(8月至9月)。各区各学校要按照国家、省、市的工作部署,全面开展大检查、扎实推进各项工作,集中治理隐患问题。

  (三)实地督查,统筹推动,巩固提高(9月至10月)。各区各学校要通过突击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检查督查。上级有关部门从9月开始组织督查,督查结果将作为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有关评分的重要依据和评价政府教育工作、学校管理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

  (四)总结经验、完善机制、持续改进(10月25日后)。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结束后,各区各学校要对整治完成的隐患开展“回头看”检查,对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验收和跟踪督促,巩固安全生产大检查成效。同时,对大检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加快推动各项治理工作进度,逐步完善工作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推动学校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把推动学校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根本落脚点,督促学校开展安全风险自辨自控、事故隐患自查自治。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制度、不落实重大隐患整改措施的学校,要依法严厉处理、落实强制措施并曝光,强化学校抓安全生产的内生动力和行动自觉。推动监管执法力量下沉到基层一线,采取有效的检查方式,突出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学校、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的检查。

  (二)集中攻坚整治重大隐患。各区各学校要把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作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根本目标和主要内容,确保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在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全部完成整改或处于严密有效监控之中。对重大隐患整治工作实行项目化管理,严格落实挂牌督办制度,明确整改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时限要求,推动学校在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方面做到责任、措施、资金、完成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确保发现一个、整治一个、销号一个,力争妥善整治消除一批历史遗留的重大事故隐患。

  (三)协调有序推进大检查工作。各区各学校要注重做好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与此前部署的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衔接,将继续推进风险点危险源排查、录入和管控作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内容,确保工作统筹兼顾。积极协调公安、安监、综治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群防群治、齐抓共管,共同推进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四)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全过程和典型经验、有效做法的宣传报道力度。各区各学校在大检查期间至少集中曝光一批(次)较大以上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方、影响一片”。积极动员和组织广大师生及学校共青团、学生会等学生组织共同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营造安全生产共治的良好工作氛围。

  (五)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市教育局将把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作为安全生产考核、综治考核、平安校园创建、教育督导等考核考评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区各学校要加强对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的监督考核。要依法从严查处大检查期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严肃追究事故单位和当事人的责任,同时依法倒查追究相关监管部门的责任。

  (六)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各区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信息交流、数据统计和总结报告等工作制度,加强信息报送,加强经验总结。各区各学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信息、阶段性情况、总结报告及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清单可结合《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深圳市学校安全特别防护期工作方案〉的通知》(深教〔2017〕123号)有关要求一并进行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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