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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深圳市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 : 2017-12-04 00:00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局直属各学校:

  现将《2017年深圳市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深圳市教育局

  2017年12月1日

2017年深圳市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市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维护学校 (含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下同)安全稳定,根据国家和省、市的统一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 全的系列重要讲话要求,强化教育部门监管责任和学校消防安全 主体责任落实,釆取夯实基层消防基础与火灾防控现实斗争相结 合方式,强化各项防控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亡人火灾,坚决遏 制和预防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维护全市教育系统消 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领导,市教育局成立今冬明 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教育局副局长许建领担任,组员由局各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处,负责小组日常工作。

  四、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各区(含新区,下同)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结合全市建筑消防安全基础信息采集专项行动,对学校逐一开展排查,全面摸清单位数量、规模、建筑消防设施状况、消防安全管理、监管部门履职等情况,并逐个场所单位详细登记,建立台账,釆取人工录入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终端实现数据信息互通互联等方式,全部录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和全省建筑消防安全基础信息采集系统。2018年全国“两会”前,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完成排查和录入工作。

  (二)逐级压实监管责任,逐一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逐级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逐级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各学校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要经过消防业务培训、具备消防安全管理技能,要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职责,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拒不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和不放心的单位场所,上级主管部门要重点约谈下级部门和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消防安全责任人。大力推动老旧住宅、群租房、“三合一”场所设置应急广播、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设施,组织师生、教职员工开展逃生自救演练。2018年全国“两会”前,各学校要至少开展1次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1次电气线路检测,保证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三)从严采取管控措施。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针对本地本校消防安全实际,釆取关停、挂牌督办、约谈、媒体曝光、行政处罚等刚性举措,从严实施火灾防控。要重点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部门和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消防安全责任人。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强化部门联动,不定期开展联合督察检查,及时抄告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切实形成火灾防控工作合力。

  (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针对前期已摸底掌握的高层建筑开展“回头看”行动,持续开展排查、摸底工作,春节前全部完成并录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工作。对排查出尚未整改的隐患,要分类制定整改措施,责令限期整改,采取“挂牌一批、约谈一批、曝光一批”措施,严格督促落实《降低高层建筑火灾风险若干防范措施》。对已整改的单位,督促落实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推动高层建筑单位和业主落实主体责任,指导消防网格人员、消防安全经理人、“楼长”和物业服务企业落实自我管理服务责任。对超高层公共建筑等火灾风险高、容易发生大火的高危单位,落实更加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实施“零容忍”执法,坚决防止发生高层建筑火灾事故。探索建立高层建筑智能消防预警系统,以互联网信息手段整合物业主体责任、信息化建设、微型消防站、消防宣传、消防设施、消防管理等日常工作数据信息,推动制度落实,创新构建高层建筑“互联网+N”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引导没有物业管理单位的高层住宅成立业主委员会,负责日常消防自我管理。有条件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业机构实施消防管理。2018 年全国“两会”前,每栋高层建筑要逐栋明确消防安全经理人或消防楼长,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五)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深入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全面构建规范管理长效机制。探索采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严禁电动自行车入楼入户。推动安装电气火灾监测系统。开展1次针对电气产品、设施从源头到使用环节的专项整治,组织1次督导检查,全力消除火灾隐患。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依法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到位以及因电气原因引发的火灾事故严肃问责。

  (六)针对性专项整治。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针对校园老旧建筑、“三小场所”、出租屋、图书馆、食堂、实验室、危化品仓库、学生宿舍等不放心区域、不放心场所、不放心部位,逐一列出场所、隐患清单,明确监管责任,专题研究并落实整治措施。可结合本地本校特点,选择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集中的场所开展专项治理,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七)全力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消防安保工作。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紧盯《财富》全球论坛、全国“两会”和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各区各学校要开展督导检查,全力确保消防安全。

  (八)深入开展“创建消防安全学校”活动。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制定完善“创建消防安全学校”活动方案,确定消防工作基础好的学校作为创建示范点,以点带面,推进此项工作的全面落实,同时建立科学有效的考评机制,加强督导评比。将创建“消防安全学校”纳入平安校园建设、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综治考核的重要内容。2018年全国“两会”前,100%的学校创建达标。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至少组织开展1次火灾警示教育和疏散逃生演 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九)继续深入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大力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提档升级,2018年全国“两会”前,所有学校按照省消安委《关于积极促进微型消防站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粤消安〔2017〕4号)明确的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强化联勤联训和演练拉动,完善调度指挥和区域联防机制,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 协同作战”。在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基础上,在校园面积较大以及现有消防力量难以及时到达的区域,建成投用小型消防站,实现“救早、救小、救初起”。

  (十)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以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七进”工作为抓手,结合“119”消防宣传月、冬 春火灾防控工作、“全民消防我代言”大型公益行动、热心消防公益事业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等活动,开展特色鲜明、影响面广、互动性强的消防宣传教育。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财富》全球论坛、全国“两会”期间,策划组织有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发送有针对性的消防提示信息。开展声势浩大、形式创新、内容务实的宣传月活动。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一懂三会”培训和全员逃生疏散演练,落实消防安全教育责任。推进教材、师资、课时、场所“四到位”,高校要积极推动成立大学生消防志愿者协会等群众性团体,80%的中小学生人手一册消防教材(读本)。要努力为加强消防宣传、开展消防宣传活动、购置消防宣传器材等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和经费支持。要探索政府购买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服务机制,进一步扩大宣传教育培训覆盖面。要借助企业的力量开展消防宣传,鼓励更多的企业和个人参与消防公益事业,并为他们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

  五、工作步骤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分3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7年12月20日前)。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下发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前)。按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组织联合督查,分析通报问题, 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 《财富》全球论坛、全国“两会”消防安全。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组织检查考评,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建立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组织培训约谈,开展本区、本学校今冬明春防火工作。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全力开展“创建消防安全学校”活动。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学校是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 要逐项分解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排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严密责任链条,织密责任网络,稳步推进任务落实。

  (三)分类棑查整治。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按照“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全面摸清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状况。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和火灾隐患,要列出清单和时间表,逐一整治。

  (四)强化奖惩问责。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堵塞工作漏洞,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地见效。对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效果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通报表扬或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要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局各直属学校制定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于2017年12月25日前报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处,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后2日内上报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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