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教育局进一步强化校车管理及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 : 2018-04-26 00:00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局直属各学校,深投幼教管理中心:
现将《深圳市教育局进一步强化校车管理及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深圳市教育局
2018年4月25日
深圳市教育局进一步强化校车管理及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领导相关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学校(含幼儿园,下同)学生安全管理工作,有效保障学生人身安全,按照市领导指示精神和市安委办统一部署,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进一步强化校车管理及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提高学生整体安全知识水平,有效预防涉及学生交通、溺水、台风暴雨、地质灾害和火灾等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
二、组织机构
成立深圳市教育系统进一步强化校车管理及学生安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教育局分管局领导任组长,各相关处室负责人、各区(含新区,下同)教育行政部门分管局领导、市局直属各学校分管副校长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安全管理处,具体负责教育系统校车管理及学生安全教育的各项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学校安全管理处处长兼任。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局直属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
三、工作举措
进一步强化校车管理及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实施时间为2018年4月—2018年12月,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校车管理责任制,强化校车安全管理。要加强对使用校车学校的监督检查,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和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车安全主体责任,将校车安全作为学校管理的重要内容。对所有使用校车的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开展一次地毯式排查,严格做到不漏1所学校、不漏1家企业、不漏1辆校车、不漏1个校车驾驶员和随车照管员。严查校车和校车驾驶员是否获得许可、校车内灭火器、医药箱等安全设施设备是否齐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校车是否建立定期维修保养制度。对2017年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等校车驾驶人列入“黑名单”管理并解除聘用,杜绝校车驾驶人“带病”驾驶。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问题未整改前,车辆严禁上路、人员严禁上岗。
全面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人员、驾驶员、随车照管员的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各级教育部门和使用校车的学校要定期对所有校车安全管理人员、驾驶员、随车照管员重点围绕省教育厅印发的《广东省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手册》开展集中学习培训,学习结束后要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
(二)创新学生安全教育形式,推进安全教育实验区工作。全市各学校要充分利用中国教育学会安全教育实验区的“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开展学校安全教育,该平台拥有丰富的安全教育课程体系,并基于信息化网络平台融合各专项安全宣传内容,使学生通过在线学习、答题、游戏、动漫、视频等寓教于乐的方式学习安全知识,还可以考核统计学生的学习课时与成绩,引导广大师生利用信息化平台自主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全面提升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水平。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结合省教育厅要求,深入开展学生溺水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多形式开展学生防溺水宣传教育,让学生做到“六不”;加强家校携手,提醒家长负起监护人责任;组织师生和家长及时参加“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的“2018年预防溺水教育”专题活动(开展时间:4月10日-6月30日),通过班主任提醒家长及时阅读内容丰富、有针对性的预防溺水安全提醒,不断增强每一位家长的安全监管意识和能力,让家长切实承担学生校外的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加强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安全教育与管理,让孩子远离溺水伤害。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督促学校完成“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的各项安全教育任务,并通报完成情况。
(三)开展学生安全系列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结合新学期学校家长会、5.12防灾减灾日及6.18安全生产咨询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以及联合公安(消防、交警)、食药监管等职能部门,开展宣传防汛、防地质灾害、防火灾、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饮食安全等安全知识,增强学生安全知识,提升安全自救能力,并通过印发《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方式,加强家校沟通,要求家长签署回执交回学校,提高家长监护人意识,预防学生安全事故发生,共同做好学生安全工作。
此外,我局将于近期组织全市学校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小手拉大手”专项活动(具体事项另文通知),增强学生及学生家长安全意识和能力,更有效的保障学生人身安全。
(四)建立学生意外事故案例推送制度。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收集国内外,尤其是广东省内和市内发生的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案例,并通过学校安全工作微信群、校讯通等媒介推送相关案例,要求学校采取有力措施,有针对性的开展学生安全教育,避免学生发生类似事故,切实保障学生安全。同时,提醒家长履行监护人职责,关注孩子安全。
(五)加强督导检查,促进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到位。市教育局将继续强化“四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督导检查各区各学校学生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落实情况。同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本辖区学校按照要求落实学生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并将学校落实情况纳入学校年度考核,确保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到位、落到实处。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将校车管理及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列入本单位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保障,严格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为校车管理及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提供经费和人员保障,要求各内设部门加强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各专项督查,开展本辖区校车管理及学生安全教育督查工作,有效保障学生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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