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深圳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 : 2019-04-10 00:00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局直属各学校、深投控幼教管理中心:
现将《2019年深圳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深圳市教育局
2019年3月29日
2019年深圳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2019年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成效,全面深入排查和强力整治校园火灾隐患,按照广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印发的《2019年全省消防安全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总体方案》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粤教保函﹝2019﹞31号)要求,决定自2019年3月28日至12月31日组织开展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有序推进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市教育局成立消防安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领导任组长;局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任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处,具体负责统筹整体行动,收集工作数据,通报行动情况,督导行动进度。
二、整治时间和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各区(含新区,下同)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含幼儿园,下同)要结合方案要求,抓好各阶段任务落实。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3月31日前)。
市教育局组织召开2019年动员部署会议,明确整治目标,细化责任分工,做到层层有部署,层层分任务、层层抓落实。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
市教育局在此阶段:一是要组织本系统力量开展排查整治,切实摸清底数,扎实建立工作台账;二是与市消防支队组织开展联合行动,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消防设施设备建设不规范、使用不合格电气产品、未配备专业消防维保公司、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等安全隐患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和查处;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9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总结、巩固专项行动经验,建立消防安全防范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提升消防安全防范水平。
三、整治工作任务
各学校、幼儿园:要列出电气线路改造计划,分批分重点进行改造。由1名安全管理员、1名电工2人一组,重点摸清线路制式、漏电开关安装、“两厢电”接地连接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鼓励安装独立式烟感报警器。积极运用新技术新产品防控电气火灾,推广安装城市安全用电监测预警系统,有效解决电气线路老旧、电气隐患肉眼无法直观、隐蔽工程隐患检查难等电气隐患排查问题,起到系统立即排查、及时消除潜在火灾安全隐患的作用;在校园宣传栏张贴防火公约和安全用火用电提示,鼓励教职员工自查消防安全隐患,形成全员关注参与消防火灾防范的浓厚氛围。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对辖区学校、幼儿园进行排查统计,重点对寄宿制学校进行检查;督促学校、幼儿园定期开展电气线路、电器产品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用电安全隐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发送安全用电提示和火灾预警信息,普及安全用电常识。
五、整治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省、市专题部署的一项中长期重点工作,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务必高度重视,严格履行自身监管责任,稳步推进整治工作。
(二)强化考核,确保成效。市教育局将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方案要求,每半年组织开展督导检查,了解掌握各区各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并定期通报。
(三)汇总信息,加强报送。各学校、幼儿园于每月15日前报送本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包括开展专项行动的主要措施、工作台账、整治情况、典型经验及问题分析、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报送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并将查到的隐患上传至深圳市安全综合管理信息系统。6月25日前报送半年小结,12月25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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