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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和托管机构秋季开业准备工作的通知

时间 : 2020-09-02 17:20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相关教育培训机构和校外托管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以最严格标准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实现校外培训、托管机构营业正常化,根据《深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的通知》(深学生返校工作专班〔2020〕9号)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现就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和托管机构开业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疫情防控属地监管责任,明确机构举办者的主体责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和各项制度,将责任分解到各部门、岗位和人员,做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周密防控。

  二、强化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各机构应根据经营规模和师生员工数量,结合应急方案提前备齐必备防控物资,正确保管使用紫外线消毒灯和各类防疫物资,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三、做好每日健康监测。学生入机构前应在家长指引下做好健康自查,机构门口设测温卡点,所有人员进入机构前须检测体温,入机构后应立即洗手或使用免洗手消毒剂消毒;出现发热等症状要及时就医并告知机构,避免带病入教室。

  四、扎实开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各机构加强环境卫生整治,按要求严格实施重点场所消毒、通风工作。师生员工应随身备好口罩,是否佩戴口罩参照上级有关要求和指引。规范垃圾分类管理,定点收集、及时处理废弃口罩等有害垃圾。

  五、做好全日制和寄宿学员管理。安排专人监测学员健康状况,午托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错峰用餐、分区域用餐等方式,尽量避免人员聚集;做好餐具消毒。监督学生回宿舍后不串门、不聚集。加强宿舍、浴室、卫生间的清洁消毒。

  六、落实扫码登记。对培训机构、托管机构出入人员(师生员工、来访人员等)实行严格的信息登记制度,所有人员必须进行扫码登记。到访人员不扫码登记的一律不得进入,扫码结果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得进入。

  附件:深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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