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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美术家协会关于举办“第二届广东省美术教师作品展”的通知

时间 : 2019-09-19 09:40 来源 : 市教育局

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市教科院,市局直属各学校: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美术家协会关于举办“第二届广东省美术教师作品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参加,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深圳市中小学校(含中职)美术教师。

  二、报送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9月20日。

  三、报送要求

  (一)报送数量要求

  全市240件。宝安区、龙岗区各报送作品27件;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龙华区各报送作品26件;光明区、坪山区各报送作品16件;盐田区、大鹏新区各报送作品14件;市局直属各学校每校(部)可报送作品3件,经初选后送22件参加全市统一评比。

  (二)报送作品要求

  本次展览征稿画种包括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漆画、综合材料(平面)等门类,不征集设计作品。

  原作尺寸不得超过200cm×200cm(含外框)。

  所送作品未参加过其它省级美展,同期不得送其他省级展览评选。

  (三)报送材料要求

  各区以区为单位,市局直学校以校为单位,按照分配名额要求报送。报送材料为:作品冲晒尺寸均为14英寸的(30.48cm×35.56cm)照片和电子版照片(光盘)。

  每名作者限送1件作品。电子版照片命名时须写明:学校全称、作者、作品名称、画种、尺寸、创作时间。(电子版照片统一为JPG格式、大小:5-10M之间、分辨率达到300dpi)。

  冲印照片须在作品背面注明:学校全称、作者、作品名称、画种、尺寸、创作时间等信息,并附创作说明。

  四、报送方式

  (一)报送及初评:于2019年9月20日前将作品的冲印照片、电子版照片和报送表(光盘或U盘)寄至市教科院。寄件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路1068号市教科院办公大楼617室;邮编:518000;联系人:陈亚玲;电话:82672258,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

  (二)复评:初评后由展览办公室另文通知,10月13日前将原作送到指定地点,逾时不候。

  五、作品评选及评奖

  由市教科院、市美协美术教育委员会组织成立评委小组,从报送的240件作品中,评选出参展作品120件,并评出一、二、三等奖,获奖作品由深圳市教育局和深圳市美术家协会颁发获奖证书,获奖作者可作为申请深圳市美术家协会会员资格条件之一。

  评选出的120件作品将报送至“第二届广东省美术教师作品展”展览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主办方和承办方单位对获奖及入选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二)凡涉嫌抄袭、侵权、高仿、模仿他人作品者一律取消参评、入选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三)如发现与以往省级展览参展作品重复的,将取消入选资格。

  附件:1.“第二届广东省美术教师作品展”报送表

     2.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美术家协会关于举办“第二届广东省美术教师作品展”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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