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单
首页 > 教育局主站 > 信息公开 > 分类指引 > 文件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 : 2022-12-30 16:07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2022年,深圳市教育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法治政府和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要求,深入推进教育领域法治建设,努力提升教育治理水平,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

  市教育局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第一时间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市教育局做好学习贯彻工作和进一步谋划推动深圳教育高质量发展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召开全市教育系统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部署全市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工作,深刻领会新时代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动员深圳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和教师员工,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引下,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深圳教育先行示范改革发展。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

  市教育局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同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和其他重要会议的“第一议题”,紧扣学习重点内容认真制定学习计划,及时组织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中小学法治知识课程,组织法治课教学竞赛、法治课观摩交流等活动,开展“宪法宣传周”等主题教育活动,探索法治教育的有效方式。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高校法治理论教育体系,指导高校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工作,开设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核心的法治概论课程,提升学生的法治意识。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带头推进教育法治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带头学习宪法法律,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本部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深圳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提升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将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核心内容纳入全局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的重点内容,通过文本学习、考核测试等多种形式,提高干部法治意识。及时组织领导干部学习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近年来新施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组织年度学法考试,实现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参与率100%,优秀率100%。通过法治专题培训,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四、深入推进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

  市教育局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部署要求,紧扣我市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相关工作要点,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效提升了依法行政、依法治教水平。

  (一)扎实落实建设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工作任务,推动深圳法学教育高质量发展

  根据《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工作要求,有序推进2022年度任务,落实落细各项要求。2022年,我局会同市司法局等有关部门,指导和支持深圳大学等高校大力建设高水平法学院,加强法治城市建设理论研究。深圳大学法学专业成功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并启动深圳大学2023年法学博士点申报工作。推进法学人才培养共同体工作,探索法治职业人才培养新模式,加强涉外等紧缺方向法治人才培养。深圳大学法学院获批成为教育部、司法部全国20个“国际仲裁法律硕士项目”单位之一,目前已经与深圳国际仲裁院签订联合培养协议。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结合粤港澳大湾区“一国两制三法域”复杂法律环境,以社会问题为导向设置课程,探索培养通晓全球法律和中国法律、具备中英文沟通能力的高端涉外法律服务人才。

  (二)大力推动教育立法工作

  立足教育改革发展和教育治理的关键领域,大力推动教育立法工作。《深圳经济特区学前教育条例》已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已于9月1日公布施行,正在开展相关宣传贯彻工作和配套政策研究。《深圳经济特区职业教育条例》作为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2022年度立法计划项目,已广泛征求意见并经修改完善后提交市司法局。《深圳经济特区专门教育条例》已开展座谈、实地考察等调研,目前正按计划推进。

  (三)严格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查工作

  根据省、市有关规定,按照《深圳市教育局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教〔2019〕113号)、《深圳市教育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程序》(深教〔2021〕31号)等具体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行政决策、合同等有关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确保在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情况下,规范性文件不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定。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流程,统筹推进制定深圳市深化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有关政策、制定深圳市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工作有关政策等重大行政决策。

  (四)严格规范教育行政执法

  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局门户网站开设“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统一专栏平台”,将行政执法过程的事前、事中、事后相关信息在平台上向社会公开。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平台组织检查,并将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及时录入“双公示”平台。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要求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完成行政执法网上培训并通过考核。做好行政执法案卷的结案归档、录入平台等工作,开展全市教育系统执法案卷评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序衔接,依法向司法机关提供行政执法信息和数据。开展教育领域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和“证照分离”改革中期评估。

  五、目前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未能解决。一是教育政策法规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深圳已初步建立起地方教育法规规章体系,但近年来已不能满足现实需求,需要以先行示范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二是教育行政执法面临挑战。目前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主体、审批标准、执法主体等问题尚未完全明确,校外培训机构监管难度依然较大。

  六、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建立健全地方教育法规

  继续推动《深圳经济特区职业教育条例》等立法工作,加快研制高等教育、民办教育等方面的地方教育法规,进一步理顺教育领域各主体之间在各级各类教育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解决教育先行示范过程中需要突破的重大问题。

  (二)提升教育行政执法水平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规定,建立健全教育行政执法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争取推动教育执法机构建设,持续深入推进“双减”执法工作。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及考核,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

  (三)强化法治教育阵地建设

  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法治教育全过程,优化大中小学法治教育内容,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学生普法教育中的作用。着力培育青少年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信仰,培养年轻一代学习法律、应用法律、敬畏法律的良好法治素养。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