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公开遴选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办学评估承办机构的公告
时间 : 2022-03-29 15:56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为全面了解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五年来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加快推动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内涵发展,回应社会各界对学校发展的关切,我局拟开展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办学评估工作。现公开遴选承办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深圳市教育局。
二、招标要求
(一)项目内容:承办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办学评估工作。
深入了解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研究制定评估指标体系和分析框架,通过学校自评与专家组现场评估等方式,对学校办学作出客观评价,形成评估报告。
(二)项目要求:
1.4月底前,制定相关评估文件、组建专家团队。组织相关专家研究制定评估指标体系及其说明、学校自评表、专家评估工作手册等评估基础文件。
2.5月底前,组织学校自评及专家入校考察。组织学校根据评估指标体系及自评表内容,开展自我评估,按要求填报相应数据,形成自评报告;组织专家组审阅学校自评报告及相关材料,并通过查阅材料、个别访谈、集体访谈、考察教学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观摩教学等形式,对学校办学情况作出客观评价。
3.整理评估结果并撰写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办学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在全面深入考察和准确把握所有审核内容基础上,对各项指标的审核情况进行阐述,对学校的办学情况作出总体判断和评价,同时提出需要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相关工作于2022年6月5日前完成。
三、项目经费
本项目经费不超过人民币肆拾伍万元(¥450,000元)(含45万)。项目经费可用于开展调研、专家咨询及论证、资料及数据整理、评估报告文本撰写、工作人员劳务费、交通费及误餐费等用途,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四、投标机构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高等教育相关评估能力的独立法人机构。
(二)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
五、招标程序
(一)发布公告
深圳市教育局在门户网站发布招标公告,公告时间为2022年3月29日-4月7日(共10天),符合条件的专业机构需在公告截止时间内按要求准备并提交材料(含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
(二)提交材料
1.项目申报书(含工作方案及经费预算,详见附件)。纸质件一式五份,加盖公章;电子件1份,发往指定邮箱。
2.机构注册资料:包括本单位法人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相关资料:证明具有高等教育相关评估能力的佐证材料等。
4.投标机构出具的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承诺书。
投标机构须于2022年4月7日下午18点前发送电子邮件和邮寄纸质件(以邮戳和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请在信封和邮件主题处注明“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办学评估”字样。
(三)审查投标资格,确定入围机构。
(四)现场评审。深圳市教育局将依照《深圳市教育局机关自行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4月中旬组织现场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结果公示。深圳市教育局将依法对评审结果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与中标机构签订委托协议。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1105室
邮政编码:518026
联系人:崔老师
电话: 0755-88125205
电子邮箱:szy6666@sz.edu.cn
深圳市教育局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