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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遴选2021年第三批中华优秀文化传承校和第五批艺术教育特色学校选拔评审工作相关服务机构的公告

时间 : 2021-09-15 18:43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第三批中华优秀文化传承学校和第五批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为确保我市推荐学校的高质量,做好迎省级参评工作,拟于2021年9月26日-27日(2天)组织专家在深圳市中小学艺术教育基地开展选拔工作。根据《深圳市教育局机关自行采购管理办法》(深教〔2015〕436号)有关规定,我局面向社会遴选“2021年第三批中华优秀文化传承学校和第五批中小学艺术教育特色学校选拔评审工作”相关服务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单位

  深圳市教育局

  二、活动总体日程安排

       (一)时间

  1.文化传承校专场,2021年9月26日(周日)

  2.艺术特色校专场,2021年9月27日(周一)

  (二)地点:深圳市中小学艺术教育基地剧场(南山区创科路1号)

  三、承接项目

  承接“2021年第三批中华优秀文化传承学校和第五批中小学艺术教育特色学校选拔工作”的活动现场布置、现场高清投影、现场摄影摄像、现场直播、后期视频制作等项目。

  四、项目任务及招标经费

  “2021年第三批中华优秀文化传承学校和第五批中小学艺术教育特色学校选拔评审工作”项目经费为:人民币柒万陆仟元整(76000.00元,含税)以内,具体任务内容详见附件1。

  五、申报条件

  (一)要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办公场所在深圳(或在深圳设有分支机构),运营满3年以上、从事所承接项目行业的专业机构。

  (二)有较强的专业团队和较高的敬业精神,曾有服务相关项目的成功案例,社会信誉度高。

  六、时间安排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深圳市教育局在深圳市教育局(http://szeb.sz.gov.cn/ )网站发布项目公告。

  (二)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须按照项目需求,填报“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于2021年9月23日(星期四)16:00前发送电子邮件并邮寄到纸质件(加盖单位公章)各5份至深圳市教育局(以邮戳和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请在信封或邮件处注明“2021年第三批中华优秀文化传承学校和第五批中小学艺术教育特色学校选拔工作”字样。

  (三)我局将召开评标会议,采取综合评分法及电话询问对符合条件的申报方案进行评审确认,具体事项另行电话通知。

  (四)我局针对各项,每项最终确定一家承接单位,并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与承接单位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深圳市教育局C2077室

  邮政编码:518026

  电子邮箱:szyishu@sz.edu.cn

  联系人:龙老师

  电话: 0755—88102115

  附件:1. 2021年第三批中华优秀文化传承学校和第五批中小学艺术教育特色学校选拔工作任务表

        2. 2021年第三批中华优秀文化传承学校和第五批中小学艺术教育特色学校选拔工作服务项目申报书

深圳市教育局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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