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公开招标“深圳教育质量指数报告研制及成果发布”承办机构遴选评审结果的公示
时间 : 2021-06-11 17:45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为落实市质量强市办《关于开展2021年深圳行业质量指数测评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以量化管理精准引导教育质量提升的能力,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我局面向全国遴选深圳教育质量指数报告研制及成果发布承办机构,共有3家符合条件的公司按要求提交了遴选资料。2021年6月11日下午,我局组成5人评审小组进行现场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拟确定深圳大学为深圳教育质量指数报告研制及成果发布承办机构。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6月12日至6月15日。若有异议,请书面向我局反映。书面材料须签署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并提供具体事实,否则将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深圳市教育局;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8121273;
邮箱:zcfgc@sz.edu.cn;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2093;
邮政编码:518035
深圳市教育局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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