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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遴选深圳市学校食堂管理专项调研课题承接单位的公告

时间 : 2020-11-12 16:10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为进一步强化我市学校食堂安全管理,有效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与营养健康,按照工作部署,拟组织开展深圳市学校食堂管理专项调研课题。现面向全国遴选深圳市学校食堂管理专项调研课题承接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

  深圳市教育局。

  二、采购内容

  深圳市学校食堂管理专项调研课题。

  三、项目实施时间

  中标后至2020年12月底。

  四、项目工作内容

  (一)开展市内调研。通过调查问卷了解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学校食堂管理情况,并通过实地走访及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掌握我市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等相关食堂管理现状。

  (二)开展市外调研。赴上海、江苏无锡和浙江杭州调研学校食堂管理有关情况,学习借鉴兄弟城市学校食堂管理方面好的经验与做法。

  (三)撰写调研报告。在充分调研基础上,结合我市学校食堂管理实际,起草《深圳市学校食堂管理专项调研报告》(暂定名),对强化我市学校食堂管理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

  (四)起草实施方案。在调研报告基础上,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暂定名),进一步强化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与营养管理,更好地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与健康。

  五、课题经费

  课题经费控制在15万元以内,由投标单位根据自身实际自行报价确定。

  六、申报条件

  (一)投标机构须合法注册,拥有合法且固定的办公场所,具有开展有关课题研究的资质;

  (二)具备较强实力,专家资源丰富,拥有5位博士(或高级职称)以上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方面的专家;

  (三)近一年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及行政处罚记录;

  (四)具有承接我市政府部门有关课题经验的单位优先考虑。

  七、具体要求与时间安排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此次项目将于2020年11月12日-11月21日在深圳市教育局(http://szeb.sz.gov.cn)网站发布公告。

  (二)提交材料

  1.项目申报书(含调研工作方案及经费预算)。纸质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2.机构注册资料:包括本机构注册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相关专业资料:本机构受我市政府部门委托组织开展的课题研究和相关成果文件的相关证明材料。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一年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及无行政处罚证明资料;

  5.投标人认为与本公告规定相关的其他证明文件。

  申报机构须于2020年11月21日下午18:00点前上门提交或邮寄投标材料纸质件(以邮戳时间为准)。邮寄材料的,请在信封封面注明“深圳市学校食堂管理专项调研课题”字样。

  (三)审查资格,确定入围机构。

  (四)现场评审。市教育局依照《深圳市教育局自行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将于11月下旬组织现场评审。

  (五)评审结果。对评审结果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与中标机构签订委托协议。

  八、评审及定标方法

  统一组织现场评审,根据投标机构投标书择优确定中标机构。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二楼2113室;

  邮政编码:518026;

  联系人:林老师;

  电话:0755-88128451。

  深圳市教育局

  2020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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