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单
首页 > 教育局主站 > 信息公开 > 分类指引 > 公告公示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遴选2020年深圳市中小学生艺术展演(班级合唱及戏剧节)活动相关服务机构的公告

时间 : 2020-10-23 18:30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为切实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引导全市中小学生抒发爱国爱家之情、砥砺强国报国之志,培育美好心灵、促进全面发展,定于2020年11月举办2020年深圳市中小学生艺术展演(班级合唱及戏剧节)活动。根据《深圳市教育局机关自行采购管理办法》(深教〔2015〕436号)有关规定,我局面向社会遴选“2020年深圳市中小学生艺术展演(班级合唱及戏剧节)活动”相关服务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单位

  深圳市教育局

  二、活动总体日程安排

  (一)深圳市中小学生班级合唱现场展示

  时间:11月17日-20日(4天),其中17日-18日走台,19日-20日现场集中展示;

  地点:深圳市中小学艺术教育基地

  (二)深圳市中小学生戏剧节优秀节目现场展示

  时间:11月24日-27日(4天),其中24日-25日走台,26日-27日现场集中展示。

  地点:深圳市中小学艺术教育基地

  三、承接项目

  承接“2020年深圳市中小学生艺术展演(班级合唱及戏剧节)活动”舞台搭建及音响设备、网络直播及摄影录像、评审接待及宣传保障等三方面的项目。

  四、项目任务及招标经费

  分舞台搭建及音响设备、网络直播及摄影录像、评审接待及宣传保障三个服务项目,一家单位只承接一项服务(具体任务内容及招标经费详见附件1)。

  五、申报条件

  (一)要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办公场所在深圳(或在深圳设有分支机构),运营满3年以上、从事所承接项目行业的专业机构。

  (二)有较强的专业团队和较高的敬业精神,曾有服务相关项目的成功案例,社会信誉度高。

  六、时间安排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深圳市教育局在深圳市教育局(http://szeb.sz.gov.cn/ )网站发布项目公告。

  (二)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须按照项目需求,填报“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于2020年11月2日(星期一)15:00前发送电子邮件并邮寄到纸质件(加盖单位公章)各3份至深圳市教育局(以邮戳和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请在信封或邮件处注明“2020年深圳市中小学生班级合唱及戏剧节活动”字样。

  (三)我局将召开评标会议,采取综合评分法及电话询问对符合条件的申报方案进行评审确认,具体事项另行电话通知。

  (四)我局针对各项,每项最终确定一家承接单位,并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与承接单位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深圳市教育局C2077室

  邮政编码:518026

  电子邮箱:szyishu@sz.edu.cn

  联系人:渠老师

  电话: 0755—88120325

  附件:1. 2020年深圳市中小学生艺术展演(班级合唱及戏剧节)活动服务内容及经费

             2. 2020年深圳市中小学生艺术展演(班级合唱及戏剧节)活动服务项目申报书

  深圳市教育局 

                                           2020年10月23日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