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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委教育工委关于遴选青少年社会实践基地推广项目承办机构的公告

时间 : 2020-09-14 11:16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根据相关工作需要,我委计划于2020年12月向全市推广宣传一批青少年社会实践基地,现面向全国遴选承办推广活动的单位,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共深圳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二、项目名称内容
       深圳市青少年社会实践基地推广项目
       为深圳全市青少年宣传推广一批社会实践基地,包含基地实地调研及评选、活动推广宣传、基地授牌仪式、制作基地电子地图应用,并制定基地名录和相关指引。
       三、申报条件
     (一)投标机构须在本市合法注册、开办三年以上,具有为政府部门和大型企事业机构提供宣传推广的有关资质;
     (二)具备实地调研能力;专家资源丰富,有组织专家评审的能力和经验;有优质的宣传推广平台,如平面媒体、新媒体等;具备电子地图或小程序等技术应用的经验。
     (三)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无区级(含区级)以上行政处罚。
       四、时间安排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此次项目于2020年9月14日,在深圳市教育局http://szeb.sz.gov.cn/)网站发布项目招标公告。
     (二)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须提交材料如下:
       1.项目申报书(含工作方案及经费预算)。纸质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2.机构注册资料:包括本机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相关专业资料:本机构在本市组织开展的具有为政府部门或者大型企事业单位机构提供宣传的证明材料以及承办教育领域宣传推广项目经验的证明资料。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无区级(含区级)以上行政处罚证明资料;
       5.投标人认为与本公告规定相关的其他证明文件。
     (三)各单位须于2020年9月22日下午5点前发送相关材料到电子邮件并邮寄纸质件各1份至中共深圳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邮件以邮戳和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请在信封或邮件主题处注明“深圳市青少年社会实践基地推广活动申报”字样。
     (四)我委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通知符合条件的单位,于9月24日按照《深圳市教育局自行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评选。
     (五)通过评选确定合作单位,并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六)公示结束后将与入围单位签署合作协议,并由入围单位协助主办单位进行筹备安排。
     (七)承办工作结束后,我委对承办项目效果进行考核评估。
       五、费用标准

  活动经费共330000元。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2102室
       邮政编码:518026
       联系人:龙 莹、韦春旭
       电话: 0755-88121796、0755-88125373
       电子邮箱: gwb@sz.edu.cn

中共深圳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20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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