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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20年幼儿园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市级培训承办机构遴选招标通告

时间 : 2020-08-21 14:44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根据全市学前教育发展需要,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安排,拟组织2期幼儿园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培训班。按照《深圳市教育局机关自行采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以公开招标方式遴选2020年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市级培训承办机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深圳市教育局

  二、采购项目

  2020年幼儿园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市级培训

  三、项目要求

  (一)培训量与培训人员

  招标一个承办机构,承办2期培训,每期60人,共计120人,每期6天。参加人员为省、市一级幼儿园骨干教师。

  (二)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了解幼儿园特殊教育的基本内涵,掌握学前特殊儿童发展发育的基础知识,掌握特殊儿童早期干预的基本技能,了解中西方特殊教育的思想和教育模式,探索幼儿园融合教育的实施路径。

  (三)培训内容与形式

  融合教育的理念、基本内涵和支持系统的建立、情绪与行为问题的评估与干预、教师心理压力与情绪调节、幼儿园常见的各类特殊需要儿童的身心发展特点和干预策略、特殊儿童教育资源教室的建设与实施等内容。在深圳市特殊需要儿童早期干预中心、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或资源中心、特殊学校实地跟岗学习。采用专题讲座、主题沙龙、案例研讨、跟岗学习等培训组织形式。培训专家要求包括国内或省内知名的特殊教育专家、教师,以及本市特殊教育优秀教师。

  (四)培训时间与地点

  2020年10月-11月,培训地点在深圳市内。

  四、项目经费

  经费来源为2020年深圳市学前教育专项经费。本项目经费预算为¥48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捌万元整),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按照《深圳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550元/人/天的标准执行,师资费单独核算。主要用于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等必要支出。

  五、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一)投标机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三年以上(含三年)、具有教育培训资质相关经营范围和能力的独立法人机构;

  (二)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提供相关证明);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同等条件下,承办过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市、区级幼儿园教师、园长培训的机构优先;培训机构在深圳有5人以上管理和服务团队的优先;在本市具有自有培训场地的优先;具有与培训需求相匹配的本市优质学前教育培训实践基地的优先。

  六、投标单位需提供资料

  (一)项目申报书(含工作方案及经费预算)。

  (二)机构注册资料:

  1.单位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证明;

  3.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他人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投标机构无违法违规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相关专业资料:

  1.曾经承办同类培训项目的案例资料,如合同复印件等(如没有可不提供);

  2.团队成员(项目管理人员和师资队伍)相关资历、资格证明复印件;

  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包装,封口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注明“2020年深圳市幼儿园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市级培训”字样,及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凡具备以上投标人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可于2020年9月4日(星期五)下午18点前,投标资料电子件打包发送至邮箱,纸质材料一式5份邮寄至以下地址。以邮戳和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1102室;邮政编码:518026;

  电子邮箱:xqjyc2088@sz.edu.cn

  联系人:旷静、许婧怡;

  联系电话:0755-88121564。

深圳市教育局

202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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