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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公开招标遴选《深圳市幼儿园课程建设指导意见》及配套文件研制项目承办机构的通告

时间 : 2020-08-21 14:21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指导引领全市幼儿园坚持正确教育观念、实施科学保教,提升我市学前教育整体质量水平,现公开招标遴选相关专业机构研制《深圳市幼儿园课程建设指导意见》及配套文件。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深圳市教育局

  二、项目名称

  《深圳市幼儿园课程建设指导意见》及配套文件《深圳市幼儿园课程指引》研制

  三、招标要求

  (一)搜集国内外先进国家和地区学前教育课程建设管理及指引实施的相关文件资料,开展比较研究,并形成研究报告。

  (二)结合深圳学前教育实际,借鉴先进经验,编写《深圳市幼儿园课程建设指导意见》及其配套文件《深圳市幼儿园课程指引》。按程序组织专家论证,广泛征求意见。

  (三)提交《国内外学前教育课程建设比较研究报告》、《深圳市幼儿园课程建设指导意见》及《深圳市幼儿园课程指引》(送审稿)及起草说明,汇总相关文献资料。

  以上工作须予2021年5月底前完成。

  四、项目经费

  项目经费预算控制在人民币伍拾万元(¥500,000元)以内。项目经费可用于开展政策及文献研究、访谈及问卷调查、资料及数据整理等活动,撰写研究报告和本项目招标政策文本、工作人员劳务费、交通费及误餐费等用途,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五、投标条件

  (一)投标机构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一年以上、具有教育政策研究相关资质的独立法人机构;

  (二)具有教育政策研究和教育政策编写能力;

  (三)在教育政策研究行业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同等条件下,机构或其主要研究人员曾参与教育或学前教育相关政策研究的可优先。

  (四)对幼儿园课程建设有深入研究;

  (五)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

  六、招标程序

  (一)发布通告

  在深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招标通告,通告时间为2020年8月20日- 9月4日(15天),符合条件的专业机构需在通告截止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材料(含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

  (二)提交材料

  1.项目申报书:含工作方案及经费预算,纸质件一式5份,电子件1份发往指定邮箱。

  2.机构注册资料:包括本单位法人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交复印件。

  3.相关资料:曾参与教育或学前教育政策研究、幼儿园课程研究等相关佐证材料;参与教育或学前教育政策研究成员资质证明(含专业学历及从业资格等)复印件。

  4.投标机构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申明(格式自拟)。

  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投标机构须于2020年9月4日(星期五)下午18点前发送电子邮件,邮寄纸质件(以邮戳和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请在信封和邮件主题处注明“《深圳市幼儿园课程建设指导意见》研制”字样。

  (三)材料初审。审查投标资格,确定入围机构。

  四)现场评审。深圳市教育局将依照《深圳市教育局自行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于9月初组织现场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结果公示。深圳市教育局将依法对评审结果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与中标机构签订委托协议。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1102室

  邮政编码:518026

  联系人:旷静、许婧怡

  电话:0755-88121564

  电子邮箱:xqjyc2088@sz.edu.cn

  深圳市教育局

  202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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