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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开选聘兼职市督学的公告

时间 : 2020-05-12 11:23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近期,我市将启动第六届市督学换届程序。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建设一支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廉洁高效、专兼结合的督学队伍,促进我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聘兼职市督学3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

  具有深圳户籍或经常居住地在深圳的中国公民。

  二、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

  (二)熟悉与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

  (三)熟悉或者从事教育管理、教育教学研究或者相关工作10年以上,业务水平高,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四)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坚持原则,廉洁自律;

  (五)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文字写作能力以及沟通表达能力;

  (六)具有大学本科(含同等学力)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高级职称;

  (七)热爱教育督导工作,自愿参加教育督导活动;

  (八)身体健康,能够保证参加教育督导工作的时间;

  (九)初聘市督学人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2周岁;

  (十)未在第三方教育评估机构任职或兼职;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一)曾受过纪律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有不符合选聘要求的其他情况。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5月25日18:00。

  2.报名人员需将填写好的深圳市市督学申请表(需加具所在单位公章及意见)、身份证(或居住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其它材料的扫描件一并发至邮箱szdds2087@sz.edu.cn。

  (二)组织面谈

  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资格初审情况,通知符合条件人员进行面谈。参加面谈人员需携带报名时提供的有关资料原件,以供现场审核。

  (三)确定拟选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面谈情况综合研判后,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提交市教育局局长办公会审定后进行公示。

  (四)召开大会,公告名单

  召开督学换届大会,颁发聘用证书,在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上公告第六届市督学名单。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条件涉及时间截止至2020年5月30日;

  (二)兼职市督学不改变其与现工作单位的隶属关系;

  (三)当选人员须接受教育督导机构的培训和工作安排,遵守督导规定,完成督导任务;

  (四)选聘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聘资格,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五、联系方式

  电话:0755-88125676、0755-88121921

  电子邮箱:szdds2087@sz.edu.cn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深圳市市督学申请表

  深圳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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