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关于遴选教材审读单位的招标公告
时间 : 2024-09-26 14:12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为进一步加强引进境外教材的管理,我局将对涉外课程学校引进的境外教材开展专项审读,该项工作向社会购买服务,遴选一家审读单位,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市教育局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
涉外课程学校引进境外教材专项审读。
二、审读要求
(一)审读内容:未经审读引进的境外教材(含正在使用或计划投入使用的教材,包括教科书、辅助教材、电子教材等所有形式的教学资料),主要为英语、文学、政史、地理、通识和法律等人文类科目。
(二)审读数量:教材数量约980本。
(三)审读要求:客观真实、准确全面审读相关引进境外教材,对出现违反中国法律、损害中国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违反中国民族宗教政策的相关表述、图片等内容,提出明确整改意见。
(四)审读鉴定:对相关学校出具教材审读书面报告。
(五)时间要求: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
三、申报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社会信誉度高。
(二)熟悉教材审读工作,有较强的专业团队,熟悉英语、日语、韩语及政史、地理、通识和法律等专业人员,在教材审读方面有一定工作经验。
(四)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无区级(含区级)以上行政处罚。
四、提供资料
(一)机构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机构资质证明文件;
(三)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情况说明;
(五)项目具体实施方案;
(六)曾经承接同类项目的案例材料,如合同复印件等。
(七)参与本项目须提供以下3方面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1.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以上所有资料,均须加盖机构公章并密封包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注明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五、经费预算
专项审读工作经费预算人民币伍拾万元(500,000.00元),报价中应包含审读、出具报告、税费等所有费用。
六、其它事项
(一) 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须按照要求填报项目申报书(见附件),于2024年10月5日(星期六)18:00前发送电子邮件,并邮寄纸质件(加盖单位公章)5份(以邮戳和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请在信封或邮件处注明“关于对引进境外教材专项审读项目申报书”字样。
(二)我局将对符合条件的申报方案进行评审确认,确定一家承办单位,并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
(三)公示无异议后将发放中标通知书,收到中标通知书15日内与承办单位签署合作协议。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2080室
邮政编码:518035
电子邮箱:sgc@sz.edu.cn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 88101080
附件:关于引进境外教材专项审读项目申报书
深圳市教育局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