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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遴选深圳市教育系统职工心理热线和面询服务机构的公告

时间 : 2024-07-29 09:38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职工心理健康服务工作,拟开设深圳市教育系统职工心理热线和面询服务,聘请专业服务机构为全市教育系统职工提供心理咨询服务,现面向全国遴选承办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办单位

  深圳市教育局。

  二、服务要求

  (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教育系统职工心理热线。

  (二)服务时间

  自签订合同起一年。

  (三)项目内容要求

  1.心理咨询热线服务。每天安排3名专业咨询师,面向全市教育系统职工提供24小时心理咨询热线服务(周末、节假日正常服务)。

  2.心理面询服务。据热线接听情况和来电者实际需要,提供面询服务,每周末安排4次(每次1小时左右),全年共计208次面询服务(面询实行预约制,据实结算)。

  3.咨询培训和个案督导。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咨询实务培训和1次个案督导,每次培训和督导不少于4课时。

  4.危机事件转介工作。妥善做好心理热线和面询服务中发现的危机事件转介工作。

  5.服务记录与分析。做好所有热线和面询咨询纪录,每月做好心理咨询热线和面询情况分析,形成中期服务报告和年终服务报告,并提交市教育局。

  三、申报条件

  (一)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具有提供心理咨询服务的有关经营资质;

  (三)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同一项目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不能为同一控股股东。

  四、具体安排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此次项目于2024年7月29日,在深圳市教育局(http://szeb.sz.gov.cn/)网站发布项目招标公告。

  (二)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提交材料

  1.项目申报书(含工作方案及经费预算)。纸质件一式5份,加盖单位公章;

  2.相关专业资料:如近3年内有过有关服务经验的,可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与“三、申报条件”相关的承诺函或有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认为与本公告规定相关的其他证明文件。

  (三)各单位须于2024年8月12日18点前发送相关材料到电子邮箱并邮寄纸质件各5份至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邮件以邮戳和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请在信封或邮件主题处注明“深圳市教育系统职工心理热线”字样。逾期视为未申请。

  (四)我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通知符合条件的单位,于8月下旬按照《深圳市教育局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评选。

  (五)通过评选确定合作单位,并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公示结束后将与入围单位签署合作协议,并由入围单位协助主办单位进行筹备安排。

  (七)承办工作结束后,我局对承办项目效果进行考核评估。

  五、费用标准

  活动经费共521200元。

  六、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二层;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方式:0755-88125719;

  电子邮箱:chenzhou@sz.edu.cn。

深圳市教育局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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