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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公开遴选《深圳市留学生教育五年行动计划》研制项目承办机构的公告

时间 : 2023-02-21 11:58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为促进深圳留学生教育发展,助力深圳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教育中心、人才中心和留学中心,助推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人才高地建设,现公开遴选《深圳市留学生教育五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研究与编制项目承办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深圳市教育局。

  二、招标要求

  (一)项目名称

  遴选《深圳市留学生教育五年行动计划》研制项目承办机构。

  (二)项目内容

  1.深入开展调研。调研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英国、新加坡、中国香港等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北京、上海等内地城市,以及世界一流大学开展留学生教育的成功经验,深入分析深圳留学生教育现状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撰写调研报告。

  2.研制《行动计划》。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行动计划》,明确未来五年深圳发展留学生教育的目标、任务及具体举措,组织专家论证会深入论证。

  (三)项目要求

  1.2023年3月上旬完成具体工作方案及经费预算等工作,报深圳市教育局审核;

  2.依照工作方案,深入开展调研所必需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文献搜集、调研走访、专家咨询、报告查阅等;

  3.起草《深圳市留学生教育五年行动计划》调研报告,制定《深圳市留学生教育五年行动计划(草案)》;

  4.以上工作于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

  三、项目经费

  本项目经费为人民币肆拾万元(¥400,000元)以内。

  项目经费可用于开展调研、政策及文献研究、访谈及问卷调查、专家咨询及论证、资料及数据整理、研究报告文本撰写、管理费用及税费、工作人员劳务费、交通费及误餐费等用途,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四、投标机构资格条件

  投标机构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具有高等教育政策研究能力的独立法人机构。

  (二)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

  五、招标程序

  (一)发布公告

  深圳市教育局在门户网站发布招标公告,公告时间为2023年2月21日-3月2日(10天),符合条件的专业机构需在公告截止时间内按要求准备并提交材料(含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

  (二)提交材料

  1.项目申报书(含工作方案及经费预算)。纸质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电子件1份,发往指定邮箱。

  2.机构注册资料:包括本单位法人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相关资料:在本市曾参与教育政策研究及相关佐证材料(如有);参与高等教育政策研究成员资质证明(含专业学历及从业资格等)。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机构出具的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承诺书。

  投标机构须于2023年3月2日下午18点前发送电子邮件,邮寄纸质件(以邮戳和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请在信封和邮件主题处注明“《深圳市留学生教育五年行动计划》研制项目”字样。

  (三)审查投标资格,确定入围机构。

  (四)现场评审。深圳市教育局将依照《深圳市教育局机关自行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3月初组织现场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结果公示。深圳市教育局将依法对评审结果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与中标机构签订委托协议。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2088室

  邮政编码:518026

  联系人:李未晏

  电话: 0755-88125775

  电子邮箱:szy6666@sz.edu.cn

深圳市教育局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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