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单
首页 > 教育局主站 > 信息公开 > 分类指引 > 公告公示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遴选“圳少年”“圳青年”系列宣传合作单位的公告

时间 : 2022-09-30 20:07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为展现和传递青少年学生、深圳教师奋进向上的正能量,我局现面向社会遴选“圳少年”“圳青年”人物系列宣传合作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机构

  深圳市教育局

  二、项目内容

  遴选“圳少年”“圳青年”人物系列宣传合作单位。项目内容为:

  1.“圳少年”系列:选取10位在科创、体育、艺术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深圳学生代表,分别拍摄、制作5分钟以内短视频,撰写宣传文稿,通过媒体平台宣传推广,进行多媒体、多维度、立体化的传播;

  2.“圳青年”系列:选取10位在教育教学、支教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教师代表,分别拍摄、制作5分钟以内短视频,撰写宣传文稿,通过媒体平台宣传推广,进行多媒体、多维度、立体化的传播。

  三、申报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有较好的教育传媒相关从业资质、经历和成果;

  (三)专业团队素质较高,教育宣传策划、原创采编和视频拍摄制作水平较高,社会信誉度高。

  四、遴选程序

  (一)自愿申报。各申报机构须于2022年10月11日下午17:00前发送以下材料到电子邮箱并邮寄纸质件(一式5份,复印件请加盖申报单位公章)至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时间以纸质件邮戳时间为准,请在信封处注明“圳少年”“圳青年”人物系列宣传字样。

  1.独立法人资格证明材料;

  2.相关行业从业资质证明材料;

  3.宣传策划方案;

  4.其他可以说明业务能力的材料。

  (二)资格初审。我局对各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三)组织评审。我局将组成评审小组,对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评审,确定预选合作单位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我局将与入围单位签署合作协议。

  五、费用标准

  95万元以内。

  六、合作期限

  一年。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2093室

  邮政编码:518026

  邮箱:zcfgc@sz.edu.cn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755-88120335

  附件:“圳少年”“圳青年”人物系列宣传项目申报书


  深圳市教育局

  2022年9月30日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