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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与美育工作,广东方案来了

时间 : 2022-07-04 14:49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近日,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行动方案》和《广东省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行动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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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体育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精神,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坚持改革创新、面向未来,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坚持统筹推进、协同育人,坚持特色发展、激发活力,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主要目标

  ——到2022年,配齐配强体育教师,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办学条件全面改善,学校体育工作制度机制更加健全,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和综合素养明显提高,全省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优良率超过50%,学校体育教育质量整体提升。

  ——到2025年,全省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优良率超过55%,基本实现优质均衡发展,校园体育文化氛围日益浓厚,涌现一批优秀体育传统特色学校。

  ——到2035年,全省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优良率保持60%以上,基本形成多样化、现代化、高质量的学校体育体系。

二、全面深化教学改革

  3.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不断拓宽课程领域,把校内体育锻炼、竞赛活动纳入教学计划和作息时间安排。中小学校逐步增加体育课时并鼓励珠三角地区先行先试。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和开设体育教育专业的高校试行所有阶段开设体育课程。推动各地级以上市中小学校试行小学每天1节体育课、初中每周4-5节体育课、高中阶段每周3-5节体育课。逐步实现高校所有阶段开设体育课程。

  4.提升学生核心素养。强化小学生运动兴趣的养成、初中生运动技能的掌握、高中生运动能力的形成,帮助学生熟练掌握1-3项运动技能,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生活习惯,形成积极向上的健全人格。职业教育体育课程与职业技能培养相结合,培养身心健康的技术人才。高等教育体育课程与创新人才培养相结合,培养具有崇高精神追求和高尚人格修养的高素质人才。

  5.强化体育学科建设。强化学科内涵建设,推动学科创新,提升体育学科核心竞争力。大力引进和培养学科带头人,打造高素质体育教师队伍。整合高校优质学科资源,完成一批高水平体育理论和实践研究,重点培育1-2个体育学科,争取进入全国前列。

  6.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作用。创新教学组织形式,构建“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的体育教学模式,强化“学、练、赛”联动,科学安排运动负荷,教会学生科学锻炼和健康知识,指导学生掌握运动技能。

  7.强化课外体育锻炼。中小学校每天安排不少于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课间安排适量室外活动和放松,在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安排不少于40分钟的课外体育锻炼。高校强化学生日常体育锻炼,组建体育社团或俱乐部。中小学校引导学生积极参加课外体育活动和课余体育训练与竞赛,适量布置体育课外作业,保证学生每天校内、校外体育锻炼各1小时。引导学生加强户外锻炼,自觉养成保护视力等良好习惯。

  8.健全学校体育竞赛制度。大力开展体育竞赛。每年举办春季和秋季学生运动会(体育节),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体能测试内容列为比赛项目。构建省、市、县级学校体育竞赛制度和选拔性竞赛(夏、冬令营)制度,完善中小学校“普及性+选拔性”和高校校级、院系级体育竞赛体系。每3年举办1届全省大、中学生运动会。

  9.构建学校体育人才培养体系。制定更有利于体育后备、拔尖人才培养的招生政策。建立健全体育人才培养体系。加大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力度,推动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与中小学校体育人才培养相衔接。深化体教融合,改革高水平运动员注册制度,建立教育和体育系统高水平赛事互认机制,培养、储备和输送高水平、高素质的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加强学校运动队教练员培养,大中小学校设立专(兼)职教练员岗位。

  10.推进校园体育文化建设。广泛开展学校传统体育竞赛活动,推广游泳、武术、龙舟、舞龙舞狮、毽球等体育项目。大力普及学生游泳教育,创造条件在小学开展游泳教育教学。建设一批理念先进、体系健全、有影响力的学校体育品牌项目、品牌教师、品牌学校,推动实现“一校一品”“一校多品”。

三、全面改善办学条件

  11.配齐配强体育教师。实施学校体育师资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各级各类学校按要求配齐配强体育教师。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与相关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合作向学校提供体育教学服务,聘用符合条件的教练员、退役运动员、具有体育特长的退役军人等专业人才为专(兼)职体育教师或教练(研)员。

  12.提升体育教师专业化水平。举办体育教师教学技能大赛和体育教学观摩展示。明确高校体育教学管理部门,积极发挥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作用,推动体育教师海外研修访学。加大体育教师和教研员培养力度,大力支持教育科研立项、教学成果评选,推动名师工作室建设,培养骨干教师、卓越教师、教育家型教师,打造高水平体育教师队伍。

  13.落实体育教师待遇。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制定体育教师工作服装和教学装备标准,在公用经费中核报体育教师的工作服装和教学装备费用。根据体育教师户外教学特点,依照有关规定予以适当补贴和激励。体育教师课余指导学生勤练和常赛,以及承担学校安排的课后训练、课外活动、课后服务、指导参赛和走教任务,可计入工作量。将学生体质健康达标情况、训练与竞赛成绩、社会服务等指标,纳入体育教师职称职务晋升、岗位聘任和绩效评定条件。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单列体育教师职称评聘标准,实施分类评聘。

  14.加强场地设施建设。实施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大场地设施新建改扩建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校区)和新建学校建设体育场馆和游泳池。建立全省学校体育工作信息化平台,推动学校体育智慧课堂和智能场馆建设。

  15.整合社会体育资源。完善学校与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互促共进机制,推进学校体育场馆课后和节假日对社会开放、公共体育场馆向学生(学校)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支持学校和社会体育场馆合作开展体育课程(活动),鼓励学校利用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文化宫、劳动实践基地等资源开展体育活动。将开展体育活动作为解决中小学课后“三点半”问题的有效途径和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重要载体。建立健全俱乐部、协会等社会团体进入校园开展体育活动机制。

四、完善评价监督机制

  16.健全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制定学校体育评价改革方案。开展体育素质评价。改进中考体育测试内容、方式和计分方法。推动实行“素质评价+统一考试”体育中考模式,逐步提高中考体育分值权重。高中实施体育学业水平考试,采用“素质评价+考试”模式,测评成绩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高校要将素质评价结果计入学分。

  17.完善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制度。建立健全学生体质标准全员测试和年度抽测制度。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中小学校要以适当形式向家长反馈学生体质健康状况。高校要将体质测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

  18.完善体育教师评价机制。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把教育教学质量作为履职根本,将评价导向从教师教了多少转向教会了多少,从完成课时数量转向教育教学质量。建立体育教师工作评价标准,将体育老师教学科研、学生体质健康状况、课余训练、课外活动、课后服务、指导参赛等工作纳入评价内容。

  19.健全教育督导评价机制。建立学校体育工作督导机制,把学校体育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学校体育条件保障等纳入教育督导评估范围,与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核、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评估、校长绩效考核相结合。把体育工作及其效果作为高校办学评价的重要指标,纳入高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和“双一流”“双高”建设评价体系。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专项督查。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学生体质健康达标率和素质测评合格率持续下降的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负责人,依规依法予以问责。

五、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学校体育合作与乡村学校体育工作

  20.加快建立粤港澳大湾区学校体育合作机制。积极推进大湾区学校体育交流活动,健全联合办赛机制。搭建大湾区学校体育教学资源共享平台,探索大湾区学校体育教师互派互访、交流互鉴。

  21.推进乡村学校体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实施体育浸润行动计划,通过高校定向培养、购买服务、体育教育专业大学生支教及换岗计划、小学全科教师培训等方式,推动提升乡村学校体育工作水平。

  六、加强组织保障

  22.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学校体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本地区学校体育改革发展的总体谋划。各地要建立加强学校体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健全统筹协调机制。

  23.加强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统筹安排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财力支持学校体育工作,保证学校体育经费投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学校体育发展,多渠道增加投入。

  24.加强安全管理。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校园安全风险管理机制。建立涵盖学生体育活动意外伤害的学生综合保险和第三方调解机制。强化安全教育,在运动场所配备适量运动损伤急救器材,加强学校体育活动安全管理。

  25.营造社会氛围。加强宣传,凝聚共识,强化家校联动,形成家庭、社会支持学校体育工作合力,营造全社会共同促进学校体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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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美育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精神,深入推进我省学校美育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为目标,坚持正确方向、坚持面向全体、坚持改革创新,弘扬中华美育精神,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把美育纳入各级各类学校人才培养全过程,贯穿学校教育各学段,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主要目标

  ——到2022年,全省学校美育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全面开齐开足美育课程,教学改革成效显著,资源配置不断优化,评价体系逐步健全,管理机制更加完善,育人成效显著增强,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明显提升。

  ——到2025年,全省学校美育体系基本形成,将美育纳入各级各类学校人才培养全过程,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学校美育发展新局面。乡村学校美育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到2035年,全覆盖、多样化、高质量现代化学校美育体系基本形成。

二、不断完善课程和教材体系

  3.树立学科融合理念。推动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劳动教育相融合,挖掘、整合、运用各学科美育资源,深度融入美育课程教学、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建设,大力开展以美育为主题的跨学科教育教学和课外校外实践活动。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构建学校大美育课程体系。高等教育阶段注重跨学科美育课程体系建设。

  4.完善课程设置。学校美育课程以艺术课程为主体,涵盖音乐、美术、书法、舞蹈、戏剧、戏曲、影视等课程。学前教育阶段开展适合幼儿身心特点的艺术游戏活动。义务教育阶段在开好现有音乐、美术、书法课程的基础上,逐步开设舞蹈、戏剧、影视等课程。高中阶段开设多样化艺术课程。职业教育开设体现职业教育特点的拓展性艺术课程。高等教育阶段开设以审美和人文素养培养为核心、以创新能力培育为重点、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和艺术经典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公共艺术课程。

  5.科学定位课程目标。学前教育阶段注重培养幼儿拥有美好、善良心灵和懂得珍惜美好事物。义务教育阶段注重激发学生艺术兴趣、创新意识,培养学生健康向上的审美趣味和审美格调,帮助学生掌握1至2项艺术特长。高中阶段注重丰富审美体验,开阔人文视野,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文化观。职业教育注重强化艺术实践,完善人格修养,增强文化创新意识,培养具有审美修养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高等教育阶段注重强化学生文化主体意识,培养具有崇高审美追求、高尚人格修养的高素质人才。

  6.加强教材体系建设。加强大中小学美育教材一体化建设。严格教材审查,鼓励开发能够充分体现地域性、创新性、实践性特点的美育教材。高校落实美育教材建设主体责任,做好公共艺术课程教材体系规划,组织实施教材编写出版。

三、全面深化教学改革

  7.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将艺术课程纳入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必修课。高等教育阶段将公共艺术课程与艺术实践纳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修满公共艺术课程2个学分方能毕业。将美学与艺术学课程纳入研究生教育公共课程体系。拓宽课程领域,丰富课程内容,探索形成具有岭南文化特色的美育课程。创新美育课程教学形式,不断提高美育课程教学质量。

  8.深化教学改革。建立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的教学模式,着力提升文化理解、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等核心素养。充分发挥各级教研机构及全省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作用,常态化开展美育教研和提升美育教学质量的专题培训,培育、遴选和推广美育教学改革创新优秀案例与成果,打造一批美育教学改革示范区和示范校,建设一批美育教学改革实践基地,开发一批优质美育课程。

  9.开展普及性艺术实践活动。大力推广面向人人、惠及全体的学生合唱、合奏、集体舞、课本剧、艺术实践工作坊和博物馆、非遗展示传习场所体验学习等实践活动,广泛开展班级、年级、院系、校级等群体性交流展示活动。开展学生艺术专项展示活动,每3年分别组织1次全省大学生和中小学生综合性艺术展演。加强示范性大中小学校学生艺术团建设,遴选推荐优秀学生艺术团参与重大展演活动。

  10.推进评价改革。探索将艺术类科目纳入中考改革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计分科目。全面实施艺术素质测评,将测评结果纳入初、高中学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依据课程标准确定考试内容,利用现代技术手段促进客观公正评价,建立信息化测评系统,创新测评方法。创新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评价,推进学生参与社团活动、艺术展演等计入公共艺术课程成绩,鼓励跨校选修公共艺术课程并实施学分互认。

  11.加快艺术学科创新发展。加强艺术类学科建设,充分发挥高水平艺术学科引领作用。加强艺术类一流专业建设,重点培育2至3个艺术类学科。关注美育发展趋势,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建设高水平艺术类创新团队和平台,创新美育基础理论研究,建设美育高端智库。

四、着力改善办学条件

  12.配齐配好美育教师。各地要健全美育教研员的选拔与培养机制,配齐中小学美育教师。建设美育名师工作室,培养一批美育骨干教师。加大中小学美育教师补充力度,未配齐的地区应每年划出一定比例用于招聘美育教师,重点解决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美育教师数量不足、整体素质不高等问题。

  13.提高美育教师待遇。畅通美育教师职业发展通道,在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等评选中保证美育教师占有一定比例。将美育教师指导学校艺术社团、课外活动、课后服务等工作计入工作量。组织开展美育教师国内外研修,全面开展中小学美育教师和高校公共艺术教育教师培训。

  14.配足美育场地器材设备。配足配好美育课堂教学和课外实践活动所需场地器材设备。把农村学校美育设施建设纳入地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小规模学校以保基本、兜底线为原则,配备功能教室和设施设备。中小学校美育场馆与周边学校、社区共用共享。加强高校美育场馆建设,鼓励高校自建或与地方共建共享剧院、音乐厅、美术馆、博物馆等艺术场馆。

  15.统筹整合社会资源。加强社会资源供给,推动当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为学校美育教学服务。鼓励学校与社会公共文化艺术场馆、文艺院团、青少年宫合作开设美育课程。组织学生参观文化艺术场馆或文化艺术遗迹,充分利用当地人文自然资源,因地制宜创新美育活动空间。推动高校将艺术场馆等向周边中小学校和社区有序开放。

五、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美育合作与乡村学校美育工作

  16.加快粤港澳大湾区美育合作机制建设。依托大湾区学校美育联盟,开展课堂教学、艺术展演、名师工作室等交流展示活动。整合大湾区高校美育教学与科研资源,搭建大湾区学校美育教学资源共享平台,探索建立大湾区学校美育教师互派互访机制。鼓励有条件的高校为港澳学生开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体验课程。定期开展粤港澳学校美育交流和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

  17.推进乡村学校美育高质量发展。建立乡村学校美育帮扶机制,加强美育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公费定向师范生美育教学,培养乡村学校美育教学全科教师。开展乡村学校在职教师美育培训,满足乡村学校开展美育教学需要。建立县域校际美育教师共享机制和城乡学校“手拉手”帮扶机制,给予支教援教的美育教师相应待遇。加快推进美育浸润行动计划。引导高校师生强化服务社会意识,将乡村学校美育支教经历纳入高校艺术教育专业实践教学并计入学分。

六、加强组织保障

  18.加强组织领导和经费保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学校美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对本地区学校美育改革发展的总体谋划。建立加强学校美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健全统筹协调机制。把学校美育工作纳入有关领导干部培训计划。各级政府要调整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完善投入机制,统筹安排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财力支持学校美育工作。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学校美育发展,多渠道增加投入。

  19.落实美育评价督导。把美育政策落实情况、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情况和学校美育工作开展情况等纳入教育督导评估范围,作为高校教学评估和“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重要指标。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合格率持续下降的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负责人,依规依法予以问责。

  20.营造社会氛围。加强宣传,凝聚共识,营造全社会共同促进学校美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内容来源:广东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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