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单
首页 > 教育局主站 > 教育服务 > 招生考试服务 > 招考公告

关于2021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的温馨提示

时间 : 2020-11-16 16:51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2021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将于2020年11月17日开始,市招考办温馨提示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一、本次报名全部采用网上方式进行,不设置现场报名点。

  二、考生身份验证过程中采集的证件照是考生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唯一存档照片,将用于包括毕业证照在内的所有自考业务办理,一旦上传不予变更。

  三、因面容特征变化及技术操作导致无法网上报名的或报名信息(含照片)未能通过审核的,请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于报名期间到我办一楼招考服务大厅进行处理。

  四、香港、澳门和台湾籍考生通过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进行新生预报名时,证件类型选“其他”,姓名填写要与身份证上的一致(繁体字的即按繁体字),证件号填写本人身份证上的身份证号,不要填写港澳居民来往内地(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上的证件号。

  五、已持有我省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的考生,不能再次新生预报名,可使用既有准考证号报考。如忘记准考证号码且在省系统中未绑定手机号的,可向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找回准考证号。

  六、考生报考时如未绑定联系手机,则须先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可报考。需要修改已绑定手机的也可通过报考菜单栏的【手机绑定】功能进行解绑和重新绑定。无法自行解绑手机的,可在报名报考期间到我办一楼招考服务大厅进行解绑。

  七、由于明年1月自考期间,我市有多项教育考试同时进行,考点安排比较紧张,请考生及时报考和缴费。

  八、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复检阳性人员、无症状感染者以及无“粤康码”绿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前和考试中监测、检查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经评估不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请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报名报考。

  市招考办咨询电话:82181999,报名报考期间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地址:罗湖区泥岗西路1068号。

(内容来源: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