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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20年中考成绩将于8月5日公布

时间 : 2020-08-04 14:11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今年我市中考阅卷、登分、核查、成绩合成等工作进展顺利,市招考办定于8月5日上午公布全市中考成绩。

  中考成绩查询办法

  2020年采用推送短信、网上查询、微信查询、APP查询四种方式向考生发布中考成绩。

  (一)8月5日10:30起向考生免费发送成绩短信,请已收到成绩短信的考生避开高峰时段登录系统查询。

  (二)8月5日11:30起考生可通过深圳招考网、市招考办微信公众号、“i深圳”APP查询成绩。

  (三)8月6日16:00起考生可以登录“中考中招管理系统”下载并打印本人的中考成绩证书。

  (四)9月16日至17日,初中学校可在“中考中招管理系统”下载本校考生成绩。

  成绩证书打印方式

  8月6日16:00起,考生可以通过中考中招管理系统(www.szzk.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成绩证书。具体操作为:考生使用本人在中考中招管理系统的账号密码登录后(与报名、填报志愿的账号密码相同),点击“打印成绩证书”,即可下载并自行打印。

  成绩复核申请办法

  中考成绩发放后,考生如对自己的成绩有疑问,可于8月6日16:00前向毕业学校(报名点)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学校(报名点)于8月6日20:00前,上网录入本校考生申请复核的科目信息。

  市教育局相关部门将于8月7日至8日两天,组织专门人员进行中考成绩复核,但仅查看试卷题目有无漏评分或加错分数,不涉及评分标准掌握的宽严问题。经复核,成绩确实有误的,我办将于8月8日18:00前直接通知考生本人。若复核无误,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可于8日18:00以后通过“深圳招考网”(zkb.sz.gov.cn)查询复核结果。

  因体育考试成绩已提前公布并进行了复核,本次申请不含体育学科。

  中考成绩评定和呈现的方式

  我市中考今年仍然全部采用计算机“网上评卷”。各学科均成立了综合阅卷组、阅卷组、质检组。综合阅卷组由学科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是进一步优化阅卷各个环节,对阅卷教师进行培训,集中复评阅卷中出现的各种给分问题。阅卷组由符合条件的学科教师组成,在封闭的场地内完成阅卷工作。质检组由各学科专家组成,对阅卷教师的“回评”及“组评”进行抽检,保障阅卷教师自己的阅卷尺度始终一致,保障同一组内各个阅卷教师的阅卷尺度始终一致。各科成绩均由电脑系统自动合成,避免了人工计算可能出现的错误。

  中考所有科目的主观题采用“多评”机制。由计算机将某道题派送给两位阅卷老师,对其分别评分,若两位老师评分差异在规定限度内,则该题完成评分;若两位老师评分超过规定限度,则系统将该题发送给第三位老师进行评分;若第三位老师的评分也在规定限度外,则系统会将该题自动提交给综合阅卷组,由综合阅卷组专家集中复评,确保阅卷工作“零失误”“零误差”“零投诉”。

  中考成绩以单科原始分、单科等级和原始总分同时呈现。单科原始分、原始总分均按四舍五入取整。

  单科等级根据单科原始分确定,等级设定及各等级划定比例为:A+(5%)、A(20%)、B+(25%)、B(25%)、C+(20%)、C(5%)。如果出现满分人数超过考生总人数5%的特殊情况,则满分者均为A+,后续等级所占比例相应扣减。其他等级划定时出现同分情况,以此类推。

  原始总分由语文、数学、英语、理化(合卷)四科原始分及历史、体育两科按原始分的30%折算后所得分数相加而成,满分为460分。

  市教育局强调要坚持正确育人导向,严格规范中考成绩发布和相关宣传工作

  市教育局强调,中考是义务教育初中学段的学业水平考试,是义务教育工作的组成部分,考生成绩发布和相关宣传工作事关学校育人导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社会稳定。各区(含新区,下同)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探索建立科学全面的教育评价体系,加强对全体考生的指导服务,共同营造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的良好环境。按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各区、各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统计、公布学校的升学人数、升学率,不得以中考成绩对学校或考生排名次,不得公布各区、各校升入某些高中学校的人数,不得渲染本校的中考成绩和高分考生,不得炒作所谓中考“状元”,不得对外发布或泄露考生姓名、考号、成绩、住址、电话号码等信息,不得在校内外摆放、悬挂、张贴关于中考成绩的条幅、宣传板等宣传物品。

  各学校要自觉维护教育稳定大局,要认真做好中考考生的思想工作,加强心理疏导,引导考生正确对待中考成绩。

  市教育局将组织专项督查,对纪律执行不严,打折扣、搞变通的单位、学校给予通报批评。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初中中考宣传开展督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我市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投档原则

  2020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录取仍按照“分数优先,依照志愿顺序”的原则投档,投档比例为1∶1。

  在中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则按“同分比较原则”录取,比较顺序如下:

  (1)生物与地理(合卷)分数高的优先录取;

  (2)综合表现评价等级高的优先录取;

  (3)语、数、英三科总分高的优先录取。

  中招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8月13日至14日,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

  8月15日,提前批(体育学校、艺术学校)录取;

  8月16日至17日,第一批录取;

  8月18日至19日,第二批录取;

  8月20日至25日,第三批(部省属及跨市中职类学校)录取。

  以上日程如有变动,以录取期间公布的时间为准。

  所有批次录取结束后,如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未完成,我办将统一进行第二次划线录取。

  民办普高补录与中职学校注册入学

  按照我市中考中招政策规定,中考报名材料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以在我市参加中考,但仅限于参加民办普高补录或中职学校注册入学,不参加中招划线录取。

  第二次划线录取结束后,报名材料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参加民办普高补录或申请就读中职学校。

  市、区有关部门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了最终审核,绝大多数考生通过了审核。按照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各有关初中学校已将审核结果告知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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