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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建立科学评价体系 推动优质均衡发展(上)

时间 : 2021-07-06 16:24 来源 : 教育部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就《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答记者问上)

  近日,经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教育部、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以下简称《评价指南》)。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就《评价指南》有关内容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1. 请问《评价指南》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为认真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部署,积极推进义务教育评价改革,扭转唯分数、唯升学不良倾向,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研制了《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

  一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要“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从根本上解决教育评价指挥棒问题”。《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明确提出“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国家制定县域义务教育质量、学校办学质量和学生发展质量评价标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明确提出“国家制定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标准,完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

  二是全面发展素质教育的迫切需要。进入新时代,我国义务教育已经迈入全面提高质量的新阶段,迫切需要完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教育质量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的内在要求。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是教育评价改革的重要内容。当前,科学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观念尚未普遍建立,评价指标体系还不够科学,评价方式方法还不够有效,单纯以升学率和分数评价学校和学生的倾向还没有得到根本扭转,且存在多头评价、重复评价的现象,亟需制定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指导各地各校提高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水平,促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 请简要介绍一下《评价指南》的研制过程?

  教育部2019年就启动了《评价指南》制定工作,主要分为4个阶段。

  一是成立研制专班。2019年初,成立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研制专家组,组织相关专家、校长和市县教育局长,系统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重点研究分析质量评价的历史演进、理论基础与相关成果,搜集整理1555份中央与地方相关政策文件,并对美、英、俄等11个国家和经合组织等4个国际组织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进行比较分析。

  二是深入一线调研。先后赴8个省份对多个县区和学校评价改革典型案例进行实地调研;访谈校长、教师、教研员400余人次,发放问卷2000余份。

  三是广泛征求意见。《评价指南》初稿形成后,召开了10余次不同层面的征求意见座谈会,通过网络征求了200余位教育局长、中小学校长和有关专家的意见建议,并征求了中央有关部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部分县级人民政府的意见。针对征求意见中反馈的问题和建议,充分吸收采纳,反复修改完善。

  2021年2月,经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同意后,《评价指南》由教育部、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

   3. 请问《评价指南》起草的基本思路是什么?

  《评价指南》的基本思路主要是4个方面:

  一要体现引领性。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科学的教育质量观,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着力构建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引导地方党委政府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切实履行举办义务教育职责;引导学校提高办学水平,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引导全社会理解支持义务教育,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二要体现系统性。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多元主体、多个维度、多个环节。《评价指南》从县域、学校、学生三个层面提出了指标体系。学生发展质量是学校办学质量评价的重要内容,学校办学质量是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的重要内容,三者以学生发展为基础,彼此协调、相互衔接,从不同维度对义务教育质量进行评价,构成了系统的评价体系。

  三要体现统一性。突出重点内容,聚焦关键指标,明确考查要点,充分体现党和国家对办好新时代义务教育的质量要求,彰显国家意志。着力整合面向义务教育的各类考核评价项目,减少多头评价,避免重复评价。

  四要体现操作性。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加强分类指导,完善评价方式,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对评价程序提出了规范性要求;同时,给各地具体操作留出空间,确保有效实施。

  4. 请问《评价指南》提出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评价指南》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加快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教育体系,引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评价指南》提出了四项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正确方向。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坚持正确政绩观和科学教育质量观,促进义务教育公平发展和质量提升。二是坚持育人为本。面向全体学生,注重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全面培养,引导办好每所学校、教好每名学生。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完善评价内容,突出评价重点,改进评价方法,统筹整合评价,着力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倾向,促进形成良好教育生态。四是坚持以评促建。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强化过程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有效发挥引导、诊断、改进、激励功能,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内容来源: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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