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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三期市学前教育发展行动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时间 : 2017-11-30 19:07 来源 : 市教育局学前处

  深教〔2017〕511号

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市教科院,深大师院:

  根据国家和广东省要求各地市(区)结合实际尽快编制第三期学前教育发展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期计划”)的文件精神,我市已启动“三期计划”的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工作机构

  (一)市教育局牵头成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市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委、市规土委、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市卫计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地税局、市城管局、市妇联、市残联为成员单位。

  (二)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学前教育处)牵头成立文稿编写组。组长为基础教育处(学前教育处)负责人,副组长为市教科院和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负责人。

  文稿编写组设在基础教育处(学前教育处)。成员由基础教育处(学前教育处)相关工作人员,各区(新区)学前教育管理科室负责人,市、区学前教育教研员及学前教育专家组成。

  二、编制工作进度安排

  “三期计划”的编制工作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9-10月)。筹备、调研及政策研究。

  1.成立编制工作相关机构,明确任务分工;

  2.组织实地调研及相关政策研究,选取本省同类地区进行实地调研,了解相关地区二期行动计划实施成效及三期计划编制情况,以及当地学前教育相关政策措施;通过文献研究方式开展国内外相关政策比较研究。

  第二阶段(11月)。文稿编制,征求意见。

  1.文稿编制。文稿编写组完成市三期计划框架体系及主要内容,包括现状分析、未来三年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及分解、推进措施、编制说明及两个附件(《学前教育机构设置标准》及《幼儿园规划建设与使用管理办法》);

  2.征求意见。通过函询、召开座谈会、网络征询、专家评审会等方式,征求市相关部门,市人大、市政协、各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幼儿园园长、教师和举办者,专家及公众意见。

  第三阶段(12月)。上报审定,宣传解读。

  1.文稿及相关附件经局长会审定后,报市政府审定;

  2.完成文件发布,开展宣传解读工作。

  三、其他事项

  请各区尽快做好区三期计划编制工作安排,根据区学前教育发展现状,认真总结前期发展经验,全面梳理存在的问题,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结合本区实际研究制定第三期区学前教育发展行动计划。

  附件:1.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文稿编写组成员名单

  深圳市教育局

  2017年11月6日

  (联系人:袁圆,电话:88127249)

  附件1

  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基宏(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赵  立(市教育局副局长)

  组  员:王耀文(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丘健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伍秀琼(市财政委员会巡视员)

  薛  峰(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副主任)

  吴  兵(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市市场稽查局局长)

  孙美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曲晓顺(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巡视员)

  凌  冲 (市民政局党委委员、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

  赵忠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高尔剑(市住房和建设局总工程师)

  林伟明(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綦文生(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藏  晨(市妇女联合会副主席)

  宋  锐(市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附件2

  文稿编写组成员名单

  组  长:姚一勤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学前教育处)

  副组长:马芹娣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学前教育处)

  叶文梓  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学前教育分管领导

  顾  问: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待定) 冯晓霞(北师大)

  虞永平、王海英(南师大) 柳倩(华东师大)

  组  员:陈雅君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学前教育处)

  旷  静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学前教育处)

  袁  圆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学前教育处)

  各区(新区)学前教育管理科室代表

  费广洪  深圳大学师范学院学前教育系

  刘  华  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甘  露  龙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

  雷  雨  深圳市妇幼保健院

  深圳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11月6日印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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