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单
首页 > 教育局主站 > 教育服务 > 服务学校 > 服务幼儿园 > 通知公告

深圳市教育关于遴选深圳市普惠性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成本调查项目承办机构的通告

时间 : 2023-04-14 16:03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面向社会遴选深圳市普惠性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成本调查项目承办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深圳市教育局

  二、采购项目

  深圳市普惠性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的成本调查

  三、申报单位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二)必须具有合法的相应资质;

  (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投标单位需提供资料

  (一)单位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项目申报书(含工作方案及经费预算);

  (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承诺声明。

  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包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封面备注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五、承办任务

  (一)根据本市相关政策文件及招标项目要求,制定成本调查工作方案,设计成本调查表、组织幼儿园填报调查表和开展现场核查等工作;

  (二)全面分析数据,撰写《深圳市普惠性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建设(改造)和运行成本调查分析报告》,提交成本调查表及相关调查资料(2023年5月25日前完成)。

  六、经费预算

  “深圳市普惠性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的成本调查”项目经费为¥15.06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万零陆佰元整)以内。

  七、时间安排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深圳市教育局于2023年4月14日(星期五),在深圳市教育局(http://szeb.sz.gov.cn/)网站发布遴选项目通告(公告期为10天)。

  (二)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须按照项目需求,填报项目申报书(见附件),于2023年4月23日(星期日)18:00前发送电子邮件并邮寄纸质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5份至深圳市教育局(以邮戳和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请在信封或邮件处注明 “深圳市普惠性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的成本调查”字样。

  (三)我局将采取综合评分法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书进行评审确认,于2023年4月28日前确定一家承办机构,并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四)公示无异议后将与承办机构签署合作协议。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深圳市教育局C2092室

  电子邮箱:xqjyc2088@sz.edu.cn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755—88128139

  附件:深圳市普惠性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成本调查项目申报书

  深圳市教育局

  2023年4月14日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