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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21年职业教育活动周工作方案

时间 : 2021-05-07 09:19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职业教育活动周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函〔2021〕5号)精神,为做好深圳市2021年职业教育活动周(以下简称“活动周”)有关工作,并结合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和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目的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及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大力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宣传展示技能创造美好生活、职业教育“长入经济、汇入生活、渗入人心、融入文化、进入议程”的改革发展成果,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21年5月22日至28日。

  三、活动主题

  技能:让生活更美好。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系列主题活动。各职业院校要根据活动周主题和活动安排,结合本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因地制宜,认真做好活动周相关组织工作。有序做好本校开放校园、开放赛场、开放企业、开放院所、走进社区等系列开放和体验活动。开展职业体验和办学成果、校园文化、大师技艺展示等活动。开展“大国工匠进校园”“劳模进校园”“优秀职校生校园分享”和“少年工匠心向党 青春奋进新时代”等主题活动。

  (二)开展线上体验活动。各职业院校要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通过主题网站、线上展厅、开放资源等形式继续举办“云上活动周”“线上逛校园”“网上开放日”等活动,面向学生、家长和社区居民开展技能服务美好生活、职业教育办学成果以及职业院校招生等方面的宣传展示。充分展示开展校企合作的创新成果和典型案例等。

  (三)开展特色服务活动。各职业院校要根据本校疫情防控要求,设置开放场地,利用专业技术技能开展“技能服务美好生活活动”,为社区居民、市民群众提供防疫知识宣传、健康护理、生活服务、家电维修保养、传统工艺、职业礼仪、环境保护、进城务工常识普及等服务。

  五、宣传重点

  (一)宣传党和国家职业教育方针政策。各职业院校要结合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十四五”规划开局的重要历史节点,紧扣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我国职业教育发展重大方针政策以及技能型社会建设等相关规划,宣传高职扩招等重大政策为各群体带来的政策红利。大力倡导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国家尊重技能、社会崇尚技能、人人享有技能的良好氛围。

  (二)宣传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各职业院校要认真组织广大干部和师生员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

  (三)宣传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重要成果。各职业院校要宣传近年来本校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取得的成就,重点突出职业教育在决胜全面小康、支撑产业转型升级、服务就业创业、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的贡献,充分展示新时代职业教育的新风貌。积极宣传各校贯彻落实“职教20条”、推进“提质培优”行动计划、“双高”计划建设、职教创新发展高地建设、发展技工教育,深化校企合作、促进就业创业等方面的成果和典型案例。

  (四)宣传职业教育改革典型集体和人物。各职业院校要积极宣传职业教育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美好生活的典型事迹,服务“一带一路”技术技能人才建设,助力中国制造走向世界等方面的典型实践。重点宣传展示师生风貌,向全社会讲述学生成长成才、良师育人、大国工匠事迹、创新创业、技能脱贫、社会捐资助学等好故事。

  六、工作要求

  (一)各职业院校须于5月7日前将本校“活动周”方案报送市教育局职业与终身教育处指定邮箱zzc@sz.edu.cn,各校“活动周”方案将在深圳教育网上统一公布。

  (二)在“活动周”期间,各职业院校每天要及时上报活动周有关稿件、照片和视频;6月2日前,各职业院校填报《2021年职业教育活动周情况统计表》(系统下载)并报送本校活动周开展情况总结,相关材料发送到邮箱:zzc@sz.edu.cn。

  深圳市教育局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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