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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问答三: “小学化”专项治理行动的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时间 : 2018-12-04 18:19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小学化”专项治理行动的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答:专项治理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全面部署。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本区价格管理部门,认真制定治理方案,明确工作要求,于2018年11月底前启动专项治理工作。
  (二)第二阶段:自查与摸排。幼儿园、小学、培训机构按要求进行自查,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抽查和摸排,报市场监管部门查处违规收费行为,市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随机抽检,于2019年1月底完成。
  (三)第三阶段:全面整改。根据自查和摸排的情况,坚持边查边改、及时整改,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的各种错误行为。总体整改工作于2019年4月20日前完成,各区于4月25日前将“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报告报送市教育局。
  (四)第四阶段:专项督查。迎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及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和省教育厅组织的联合专项督查,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
  除开展专项整治外,还将建立长效机制。要求各区结合挂牌责任督学制度,把纠正“小学化”问题作为定期督导的重要内容。将“小学化”专项治理纳入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年检等工作的重点内容。对办学行为不规范、存在“小学化”倾向的幼儿园、小学及社会培训机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问题频发、社会反映强烈的,实行年检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巧立名目擅自收取费用行为予以严肃处理。幼儿园要通过家长会、家访、讲座等形式,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儿童观和教育观。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公布专门举报监督电话和信箱,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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