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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办幼儿园收费问答二:深圳市对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有哪些相关要求?

时间 : 2019-03-04 17:58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对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有哪些相关要求?

  答:《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指引>的通知》(深发改2019243号)中提出:

  (一)自2019年秋季起,保教费的收取遵循“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入园后幼儿保教费维持不变,且同一幼儿园同一年级的幼儿不得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除保教费和上述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以外,民办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收取其他费用。

  (二)各相关幼儿园应按时报送备案材料,超过规定截止日期的,原则上不予受理(当年新开办的幼儿园除外)。

  (三)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按学期或按月收取,为保持保教费收费的相对稳定性,调价周期原则上不得少于一学年。

  (四)民办幼儿园的退费规定参照《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深发改〔2015〕26号)执行。

  (五)民办幼儿园应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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