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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高校学生资助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时间 : 2022-09-12 09:36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各市属高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22〕9号,附件1)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和报送相关材料的通知》(教助中心〔2022〕48号,附件2)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做好秋季学期高校学生资助工作

  各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各项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一是要加强组织,全面畅通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提出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都能通过“绿色通道”顺利入学。二是要加强认定,确保实现困难学生应助尽助,全面摸排,了解受新冠肺炎疫情和洪涝、干旱、地震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学生情况,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学生纳入资助范围。三是要加强联动,推动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落实落地,既要做到“应贷尽贷”,又要避免“想贷就贷”;各高校要主动协调助学贷款承办银行,做好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四是要加强管理,切实提升学生资助管理水平,及时启动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按时报送评审材料,及时足额发放资助资金。五是要加强宣传,不断提高学生资助政策知晓度,引导学生勤俭节约、自立自强,提醒学生警惕电信诈骗和不良校园贷。

  二、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各高校要及时收集汇总有关情况,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按要求报送《2022年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工作总结》(参考模板见附件3)、《2022年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及资助热线电话开通情况统计表》(附件4)和《2022年受疫情灾情影响学生临时救助情况统计表》(附件5)。请各高校于9月26日(星期一)前将上述工作总结及附表发送至shilg@sz.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22〕9号)

             2.《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和报送相关材料的通知》(教助中心〔2022〕48号)

                  3.2022年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工作总结(参考模板)

                  4.2022年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及资助热线电话开通情况统计表

                  5.2022年受疫情灾情影响学生临时救助情况统计表


深圳市教育事务综合保障中心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