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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9学年幼儿园教职工从业信息采集及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申报工作问答

时间 : 2019-09-20 17:06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一、“深圳市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是什么?是不是幼儿园所有教职工都要在信息系统填写相关信息? 

  答:“深圳市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是深圳市教育局设计并管理的全市学前教育信息化管理系统,其中“教职工信息管理系统”为其子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2013年10月起用。
  信息系统采集的信息主要用于建立全市幼儿园教职工管理档案,记载幼儿园教职工从业经历及相关表现,为相关管理提供数据支持。信息系统采集的相关信息还可用于符合条件的保教人员申请长期从教津贴。
  全市幼儿园所有教职工均需在信息系统填写相关信息。
    二、如何登录信息系统?
  答:有两种登录方式:
  一是在已连接互联网的电脑上输入网址http://ertong.sz.edu.cn/,点击“深圳市幼儿园教职工信息管理系统”登录。
  二是在已连接互联网的电脑上登录市教育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szeb.edu.cn)点击“便民服务“栏目,选择”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申请”。 
    三、忘记登录密码怎么办?
  答:本系统设置的初始登录密码是身份证、通行证和护照号码的最后六位数(包含字母和括号)。第一次登录后须修改初始登录密码,新密码为6—12位数字或字母组合。下次登录时,须凭修改后的新密码登录。
  下次登录如果忘记新密码,请点击[忘记密码]按钮,输入本人的身份证(或通行证、护照)号码,通过已在本系统登记的本人手机号码获得[动态密码],登陆后请重新设定密码。
  如果本人手机号码变换、遗失或未在本系统登记,请联系本幼儿园信息管理员重置密码,也可拨打技术服务热线电话,或联系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重置密码。
    四、需填报哪些个人信息?
  答:需填报个人基础信息、从业信息及相关信息(包括受教育程度、工作经历、获奖及培训等)、合同信息等。
    五、填报的个人信息能否保密?
  答:幼儿园教职工填报的个人信息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所在幼儿园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管理和使用,不对外公开。 
    六、为什么实施幼儿园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政策?
  答:为进一步稳定我市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在我市幼儿园长期从教,促进和提升学前教育整体水平,根据《深圳市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市幼儿园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实施办法》的规定,从2013-2014学年开始,对在我市合法设立的幼儿园连续工作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保教人员发放长期从教津贴(以下简称“从教津贴”)。
    七、哪些人员可以申请从教津贴?
  答:我市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核发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教师、保育员和保健人员,以及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保育员和保健人员,都可以申请从教津贴。具体条件如下: 
  (一)在我市幼儿园连续工作3年以上,并在现幼儿园任职满1年(个别区有优惠政策的,原则按区政策执行);
  (二)教师应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卫生保健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证书,参加儿童医疗保健专业培训,且取得培训合格证明;保育员应取得岗位培训证;
  (三)非深户籍保教人员需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市居住证;
  (四)参加社会保险;
  (五)自申请之日前1年内无责任事故;
  (六)无违法违纪行为。
    八、从教津贴标准是什么?
  答:在我市幼儿园连续从教3年以上的,从第4年开始发放从教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450元,以后每满1年增加150元,最高不超过每人每月1500元。
    九、如何申请本学年从教津贴?
  本学年从教津贴继续采取分类申请方式:领取上一学年从教津贴后工作单位没有发生变化的保教人员,本学年需在系统中更新连续从教年限,再次提交申请,不需填报其他信息;上一学年已申请但未通过资格核验的保教人员,本学年需更新和填报相关信息,重新提交申请;本学年初次申请从教津贴的保教人员,需全面填报相关信息,提交申请;上一学年领取从教津贴后工作单位发生变化的保教人员,本学年暂不能申请。(注:如果所在区有优惠政策的,原则上在不违反市政策基础上,可以按区政策执行)
    十、如何计算连续工作年限?
  答:主要根据保教人员在我市幼儿园连续缴交社保的年限计算连续工作年限。具体方法:1.以当年9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连续计算期间;2.7月、8月两个月因故未缴交社保的,不影响连续工作年限的计算,个别特殊情况的,可延长至9月。
    十一、如何认定保教人员责任事故?
  答:幼儿园保教人员近一年内有无责任事故以区教育行政部门日常管理相关记录为依据进行认定。
    十二、申请从教津贴需准备哪些材料?
  答:需准备下列材料:
  1.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市居住证、通行证或护照);
  2.本人缴交社保的相关纸质证明(社保清单,可自行在网上打印);
  3.相关岗位从业资质证明;
  4.当前有效劳动合同。
  以上材料均需验原件交复印件,由所在幼儿园加盖公章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本辖区所有幼儿园保教人员的申报材料,市教育局复核市国资委所属幼儿园保教人员的申报信息。
    十三、什么时间申请和发放本学年从教津贴? 
  答: 2019年9月23日开始接受本学年从教津贴网上申请。每学年申请一次,分学期发放或一次性发放。
   十四、怎么确定每所幼儿园享受津贴的保教人员人数?
  答: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育部《关于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教师〔2013〕1号)和《深圳市民办教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深教规〔2008〕1 号)的相关规定,核定每所幼儿园享受津贴的保教人员人数上限。符合申请条件的保教人员实有人数低于上限人数的,按实有人数核发从教津贴;超出上限的,超出部分由幼儿园参照有关规定自行发放。
    十五、为什么要填写本人本市银行账户信息?
  答:我市有关文件要求通过银行代发津贴,申请津贴的保教人员务必提供本人本市银行账户信息,并认真核对银行卡号和用户名,确保正确无误。
   十六、如何领取长期从教津贴?
  答:财政部门将津贴资金核拨至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幼儿园,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幼儿园转入相关保教人员提供的本人本市银行账户,收到津贴后应签领确认。
    十七、“教职工信息管理系统”的业务咨询电话和技术服务热线电话是什么?
    单 位         咨询电话          技术服务热线
  福田区教育局 82918336 0755-33018116 , 0755-33018111, 0755-33018100
  罗湖区教育局 22185707
  南山区教育局 26486020
  盐田区教育局 25228292
  宝安区教育局 29647048
  龙岗区教育局 89551865
  光明区教育局 21386823
  坪山区教育局 84622632
  龙华区教育局 23336216
  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28333040
  市教育局学前处 88125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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