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单
首页 > 教育局主站 > 教育服务 > 服务教师 > 教师继续教育

关于征集深圳市2020年中小幼教师继续教育课程的通知

时间 : 2020-05-25 10:12 来源 : 深圳市教科院

市级各教师继续教育基地,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教科院(教研室、教科研中心),市局直属各学校:

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借助我市“双区驱动”发展定位,为有效推进我市中小幼教师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不断完善教师继续教育课程体系,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我市2020年中小幼教师继续教育课程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开发的主要依据

(一)政策依据

1.教育部2012年颁布的《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及2017年印发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

2.教育部教师工作司2020年3月印发的《“国培计划”有关项目实施指南》。

3.广东省教育厅2017年颁布实施的《关于加强“十三五”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

(二)紧缺课程

1.紧缺学段课程。按照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职教、特教划分学段,目前幼儿园、小学、职教和特教课程比较缺乏,需要加大补充力度。

2.紧缺学科教学类课程。目前,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心理、理科实验等学科课程相对较少,需要继续完善课程结构。

3.其他紧缺课程。课程改革、教学评价、在线教学、核心素养与学科核心素养实施与评价,名优教师教学成果培育及转化等课程。

二、课程开发的主要类别

(一)教育通识类

主题涉及哲学、人类学、社会学、管理学、心理学、教育学、认知科学、学习科学等发展前沿,以及国家教育改革政策、新高考改革、地方教育改革政策,师德建设、班主任工作、家庭教育、职业生涯规划等内容。

(二)学科教学类

主题涵盖教师核心能力建设,各学科教育教学创新与实践,教学评价与教研等。

(三)学科拓展类

课程内容基于中小幼现有学科领域及其跨领域交叉研究或应用的前沿理念与创新。

(四)在线教学研究

内容涉及在线教学平台与软件使用,在线教学与混合教学的理论、原则与模式,学科在线教学理念与实践模式。

三、课程开发的基本原则

(一)与时俱进。课程要充分体现时代性、前沿性、创新性,符合当前教育改革的方向和趋势,体现我市教师发展的现实需求,匹配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新定位。

(二)突出重点。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可参见教育部2017年印发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2020年深圳市中小幼教师继续教育课程开发选题指南》(见附件1),密切结合我市教育教学实际,紧贴前沿选题,弥补紧缺课程,强化精品意识。

(三)准确定位。明确通识类课程、学科教学类课程、学科拓展类课程的设计目标及对象立场,针对不同学段、发展阶段的教师,精选教学内容,采用有效形式组织实施。

(四)实践价值。课程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理论联系实际,注重案例教学,提高课程对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四、课程开发人员

(一)市内外高校专家学者、教科研机构教研员、教育研究者。

(二)深圳市教师继续教育课程建设专家库成员、各基地学校优势学科首席教师。

(三)本市在职或新近退休的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各级名优教师及各类工作室主持人。

(四)教育教学成果省级二等奖以上获得者个人或团队。

(五)具有较高推广价值的智慧成果拥有者团队或个人。

五、课程征集说明

(一)开发组织。市级基地可以通过委托或指定专人或团队针对某一主题开发课程,也可以与国内教师教育机构合作开发课程,或者购买优质精品课程。

(二)分层开发。为加强课程的针对性,学科类课程除分学段外,还应针教师发展阶段再分层,即新入职教师、成长中教师(含中级职称以下教师)、成熟期教师(高级职称教师)。

(三)授课形式。本年度课程采用面授和远程两种形式实施。需要及时更新且互动性、操作性较强的课程以面授形式为宜;内容相对稳定或者已经制作成教学录像的课程以远程课程为宜。远程课程的制作必须符合网络播放的通用技术规范。

(四)学时规定。面授的教育通识类课程以3学时(半天)、 6学时(1天)为宜,学科教学类和学科拓展类课程以6学时、12学时为宜,课程最长不超过18学时,远程课程以24学时为限。

(五)申报人数。每门课程的申报人数一般不超过3人,第一责任人原则上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授课学时不得少于整体课时的1/2。

(六)成果课程。获得省级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的个人或团队开发的课程,建议进行整体化设计,采取主题报告、成果分享、课例展示、研讨交流等多样化形式,与教研活动安排协同实施。

(七)各区推课。各区可推荐成熟的精品课程,需提供在区内选课情况和学员评价等材料,课程准入将给予倾斜。

(八)课程更新。已开设5年及以上的面授课程或远程课程,如继续开课需提交近两年选课数据和学员评价资料。

六、课程的申报与评审

(一)课程申报

1.课程开发人员于6月15日—16日报送《深圳市教师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课程开发申报表》(见附件3)及课程三级提纲的电子稿(文件命名为“单位+姓名+课程名称”),基地组织开发的课程提交给基地,各区推荐课程、名师自愿申报课程及社会机构或个人开发的课程提交给市教科院(联系方式见附件2)。

2.远程课程还需提供视频片段、网络课件(至少完成1/2课程内容)等材料,刻录成光盘一式两份上交。

(二)基地汇总

各基地对申报材料进行分类汇总,填写《深圳市2020年中小幼教师继续教育课程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于6月22日前发送到邮箱:jsfzyjzx@sz.edu.cn,报送地址:罗湖区泥岗西路1068号,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514室(联系人:郭轶,电话:82339031)。

(三)课程初评

市继教办将组织专家对所征集的课程开展初评,从整体和类别上进行把关。初审的主要依据是本年度课程开发重点、紧缺课程需求和教师继教课程年度需求调查数据等。

(四)课程评审

市继教办将组织专家将于2020年7月中旬对通过初评的课程进行集中试讲与评审(评审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深圳市2020年中小幼教师继续教育课程申报汇总表.docx

深圳市教师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课程开发申报表.docx

深圳市教师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课程申报单位联系表.pdf

深圳市2020年中小幼教师继续教育课程开发选题指南.pdf

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0年5月15日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