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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时间 : 2020-08-06 20:19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教基二〔2014〕10号)、《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粤教考〔2019〕18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考〔2019〕19号)精神,做好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我局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深圳市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深圳市学考实施办法》),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质量,现就《深圳市学考实施办法》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0年8月18日前反馈意见,可选方式如下: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szzb-gk@sz.edu.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路1068号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229室,邮政编码:518000,收件单位: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高考科,请在公告截止时间之前提交,并在封面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传真方式发送至:0755-82294042。

  欢迎社会各界为深圳教育建言献策。

  附件:1.深圳市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教育局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