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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基本指标评价标准》意见的通告

时间 : 2020-04-29 15:51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为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意见(试行)》(粤教基[2018]10号)等文件精神,按照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要求、回应广大市民关切、重视新旧方案衔接、突出深圳教育特色的修订思路,深圳市教育局于2019年12月10日启动了《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表现评价方案(试行)》的修订工作。经深入调研,先后5次召开人大代表、家长代表、专家学者、校长教师代表座谈会听取意见,形成《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含附件1、2),于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1月6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于2020年1月15日公开意见采纳情况。深圳市教育局根据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各区以及社会征求的意见建议,对方案和系统平台按程序进行完善修订,并在此基础上针对综合素质评价指标表(基本指标)增加了评价方式和评价标准(附件3)。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与参与权,现就《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基本指标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附件3)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0年5月8日前:

  (一)通过电子邮箱方式反馈意见:jjc@sz.edu.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反馈意见:深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C2085;

  (三)通过传真方式反馈意见:0755-88125662。

  欢迎社会各界为深圳教育建言献策。

  深圳市教育局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