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单
首页 > 教育局主站 > 规范性文件查询

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中小学校合成材料运动场地面层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 政策咨询

时间 : 2018-09-18 16:52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文 号 深教规〔2018〕2号 发布机关 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18-05-14 实施日期 2018-06-01
文件状态

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本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下同)合成材料运动场地面层建设管理,确保运动场地环境安全健康、性能优良,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请遵照执行。

  一、适用标准

  本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合成材料运动场地面层的设计、施工、验收应当符合《深圳市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合成材料运动场地面层质量控制标准(SJG29-2016)》(以下简称《质量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国家、广东省颁布的标准与深圳标准不同的,按照最严格参数标准执行。

  二、承建要求

  学校合成材料运动场地面层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场地面层工程)的承包商或供应商(以下统称承建商),应当具有合成材料面层主要原材料生产能力且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的生产厂家,或是已取得主要原材料生产厂家授权且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的企业。

  三、建设管理

  (一)采购管理

  1.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场地面层工程,符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若干规定》(深府〔2015〕73 号)规定的,应当进行招标,进入建设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采购;符合《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49 号)规定的,应当进入政府集中采购平台招标采购或者由单位自行组织采购。

  2.使用社会资金建设的场地面层工程,其招标采购遵照《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若干规定》执行。

  3.场地面层工程承建商的招标采购,提倡不以“最低价法”定标,具体定标方法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材料管理

  1.设计单位应当按照《质量控制标准》相关要求进行场地设计,对面层(材料)提出明确的技术要求。

  2.场地面层工程施工中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必须符合《质量控制标准》的要求。承建商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文件、合同及设计要求约定的参考品牌与规格型号采购原材料,不得擅自改用其它品牌或者更改规格型号。

  3.原材料进场实施“双报验”制度。原材料进场时应当出具“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每批次进场的原材料均应当见证取样,按照《质量控制标准》的规定检验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4.承建商、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材料领用管理制度,原材料进场后应进行进场登记,场地面层工程验收合格前,未经建设、监理单位同意,原材料及其包装容器不得运离施工现场。

  (三)工程监理

  1.建设单位应委托监理单位对场地面层工程进行监管。

  2.监理单位应当对进场的原材料严格把关,严格执行进场验收、检验等各项规定,对场地面层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进行旁站监理,督促承建商严格按照配方调配材料,严格按照工艺要求施工。

  3.场地面层工程施工的每道工序完成后必须得到监理单位认可,未经监理单位确认,不得开展下一工序施工。

  (四)施工控制

  1.场地面层工程施工严禁影响正常教学活动,不得在学校上课期间进行。未投入使用的场地,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避免对学校教育教学和师生身体健康产生影响。

  2.承建商应当在施工方案中载明达到《质量控制标准》涉及原材料配方的要求,设计、监理、建设单位按照前述配方在施工过程中对原材料的配比进行监督。

  3.承建商应当严格按照产品配方和工艺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设计,不得添加配方以外的任何物质。

  (五)验收管理

  1.新竣工的场地面层工程结束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质量控制标准》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场地面层工程施工完毕后,应当在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使用单位见证下,由具有相应的计量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按照《质量控制标准》相关要求,对场地进行物理性能、有害物质含量检测,检测不合格的不得通过验收,并且进行相应的处理。

  四、监督管理

  (一)各建设、监理单位和承建商应当加强场地面层工程的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施工报建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相关手续;在施工过程中督促监理单位和承建商认真履行质量安全职责,保障工程质量;依法配合各级市场监督管理等主管部门对材料生产厂家和检测机构的监管。

  (二)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做好场地面层工程的管理协调工作;各学校应当做好运动场地面层的建设组织及使用管理工作。

  (三)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做好场地面层工程建设监管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力度,随机进行材料监督抽查和现场检查等,依法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商各级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将场地面层工程承建商和监理单位纳入本市诚信管理体系。

  五、其它

  本规定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8年5月1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