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局现面向社会遴选“深圳教育”微博微信公众号运营合作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办机构
深圳市教育局
二、遴选内容
遴选“深圳教育”微博微信公众号运营合作单位。
三、申报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有较好的教育传媒相关从业资质、经历和成果;
(三)专业团队素质较高,教育宣传策划、原创采编和新媒体运营创新能力强,社会信誉度高。
四、工作任务
组建专业团队做好“深圳教育”微博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网站新闻宣传栏目的内容采编,根据宣传需要适时制作h5、海报、表情包等新媒体产品,推文更新量、原创量、阅读量需达到协议要求,协助我局开展深圳教育新闻采写、主题宣传、新闻发布等相关工作,至少派驻2人(要求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较强的策划创新能力、采写能力与协调沟通能力)。
五、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项目于2022年4月29日在深圳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s://szeb.sz.gov.cn)发布遴选公告。
(二)自愿申报。各申报机构须于2022年5月9日下午17:00前发送相关材料到电子邮件并邮寄纸质件(一式六份,复印件请加盖申报单位公章)至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邮件以邮戳和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请在信封处注明“深圳教育微博微信公众号运营”字样:
1.独立法人资格证明材料;
2.相关行业从业资质证明材料;
3.驻点人员从业能力证明材料;
4.深圳教育政务新媒体运营创新与提升的策划方案;
5.其他可以说明业务能力的材料。
(三)资格初审。我局对各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四)组织评审。我局将组成评审小组,对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评审,确定预选初步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我局将与入围单位签署合作协议。
六、费用标准
85万元以内。
七、合作期限
一年。可视履约情况按年续签合同,续签合同不超过两年。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1101室
邮政编码:518026
邮箱:zcfgc@sz.edu.cn
联系人:陆老师
电话:0755-88128379
深圳市教育局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