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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0075428147/2021-00107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1-05-08
名称: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初中物理、化学和生物实验操作考核的通知
文号: 深教〔2021〕68号 发布日期: 2021-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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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初中物理、化学和生物实验操作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11  浏览次数:-

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局直属各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意见》(教基〔2019〕16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学等科目实验考试的指导意见》(粤教〔2020〕7号)等文件要求,全面落实素质教育,推进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经研究,决定按计划开展2021年初中物理、化学和生物实验操作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科目及成绩记入方式

  2021年,由市教科院统一组织,对全市九年级毕业生进行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核,对八年级学生进行生物实验操作考核,所有考核成绩以“合格与待合格”形式记入中考考生档案。

  通过几年研究与实践,深圳市初中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已基本实现考核标准化、试题标准化、器材及药品标准化、评卷标准化。今年将在“现考后评”试点学校开展实验操作信息化考核工作,试验现场视频录像、实时云端管理数据及考后网上阅卷等技术。

  二、相关要求

  (一)严格按照相关学科课程标准要求和《深圳市2021年初中物理、化学和生物实验操作考核办法》,开展2021年初中物理、化学和生物三门学科的实验操作考核工作,请有关部门、单位和学校落实好各项具体安排,保证考核工作的信度和效度,顺利完成今年的初中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工作。

  (二)“现考后评”试点学校做好本校考试的信息化准备工作、考试数据存储(备份)工作。市(区)教育信息主管部门根据考试和评卷需要,做好网络支持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2021年初中物理、化学和生物实验操作考核办法

                                   深圳市教育局

  2021年5月8日



附件:

1.附件:深圳市2021年初中物理、化学和生物实验操作考核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