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和《深圳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深圳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等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局面向社会遴选深圳学前教育改革发展阶段性总结宣传视频制作专业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
深圳市教育局
二、项目内容
承办深圳学前教育改革发展阶段性总结宣传视频制作项目。
三、申报单位资质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二)必须具有合法的相应资质;
(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投标单位需提供资料
(一)单位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近五年曾经承接同类项目的材料,如合同复印件等;
(四)深圳学前教育改革发展阶段性总结宣传视频制作项目申报书。
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包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注明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五、承办任务
(一)制作10-12分钟深圳学前教育改革发展阶段性总结宣传视频,主要内容包括图文展示、配音讲解、幼儿园环境和活动场景、相关人员讲话发言等;
(二)承办单位要确立视频总结材料制作的整体定位和创意思路,编写视频脚本,委托方提供总结材料、文件、图片等相关素材,并协助安排拍摄等相关工作;
(三)要求承办单位(中标单位)在30天内提供视频总结材料。
六、经费预算
“深圳学前教育改革发展阶段性总结宣传视频制作”项目经费为人民币贰拾万元(¥200000.00元)以内。
七、时间安排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深圳市教育局于2021年4月21 日(星期 三),在深圳市教育局(https://szeb.sz.gov.cn/)网站发布遴选项目公告(公告期为14天)。
(二)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须按照项目需求,填报项目申报书(见附件),于2021年5月6 日(星期 四)18:00前发送电子邮件并邮寄纸质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5份至深圳市教育局(以邮戳和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请在信封或邮件处注明 “深圳学前教育改革发展阶段性总结宣传视频制作”字样。
(三)我局将采取综合评分法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书进行评审确认,于2021年5月 14 日前确定一家承办机构,并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四)公示无异议后将与承办机构签署合作协议。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深圳市教育局C1102室
电子邮箱:xqjyc2088@sz.edu.cn
联系人:旷老师
电话:0755—88121564,13823119068
附件:深圳学前教育改革发展阶段性总结宣传视频制作项目申报书
深圳市教育局
2021年4月2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