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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0075428147/2006-00005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06-09-19
名称: 深圳市教育局2005年工作要点
文号: 发布日期: 2006-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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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2005年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06-09-19  浏览次数:-

    2005年是全面完成教育“十五”发展规划、谋划制定“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市教育事业更快更好发展的重要一年,抓紧做好全年教育各项工作意义重大。  根据市委三届十一次全会、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年度教育工作会议精神,2005年我市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决定》,优化教育发展模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教育统筹管理,丰富教育强市内涵,提高教育质量效益,促进教育均衡、规范、优质发展,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推进国际化城市建设和现代化进程作出新的贡献。  一、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推进教育事业的新发展  (一)认真学习和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整个教育事业发展和各项教育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围绕我市教育现代化的总目标和指标体系,完成我市教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明确“十一五”期间我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具体目标、基本思路和政策措施,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培育重点,完善体系,加快推进各类教育的全面发展和提高,为201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奠定基础。  合理编制2005年教育系统的政府投资项目计划,高等教育年度安排投资计划4亿元,主要用于完善大学城西区第一期建设,以及深大和高职院新校区建设。基础教育投资6.4亿元,主要用于中小学学位建设,缓解中小学学位紧缺的矛盾。  (二)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化、优质化发展,进一步提高整体水平。加快发展普通高中,搞好全国示范性高中的规划和建设,已经达到条件的要抓紧申报并做好迎评准备工作。认真做好中小学学位预测和安排,在解决学位紧缺的同时,努力扩大优质学位。加大义务教育实施力度,积极探索家庭、社会、学校教育的责任,明确各自的职责。支持宝安、龙岗两区原村小的改造工作,促其上等级。按照“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尽力而为、长期努力、加快推进”的原则,研究制定《深圳市暂住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多渠道解决外来劳务工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进一步推进《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点工作、“0到3岁亲子教育”活动以及残疾儿童的随班就读工作。  (三)高等教育继续扩大规模,提高办学水平。2005年全日制高校计划招生21025人,比2004年实际招生数增长41.2%,预计户籍适龄人口全日制高等教育毛入学率高于40%。根据深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学科专业布局,进一步调整学科专业结构,加强重点学科和名牌专业建设。加强产学研结合,把高校的人力资源、科技资源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积极引进境内外名校利用民间资本来深合作办学,重点推动深港合作办学与国际合作交流。  深大要加强班子建设和学科队伍建设,加快建设独立学院,全力做好申博准备工作,以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为契机,努力提高教学水平。深职院继续保持在全国高等职业教育领域的领先水平,积极推进与香港理工大学的合作办学。信息学院重点办好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大学城要完善管理体制和机制,完成市校办学协议提出的目标任务,加快启动重点实验室建设。民办高校要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防范办学风险。做好深圳电大分校及教学点的评估工作。  (四)按照专业化、社会化和市场化的方向,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市场需求为动力,全面落实《深圳市中等职业教育深化改革方案》,推动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建立市政府领导下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劳动部门的联系与合作,推进中等职业学校的“双证沟通”,通过学历教育与职业资格培训之间的专业课程对应和学分互认,实现两类证书文化水平与职业技术、技能等级的衔接,为毕业生获得“双证”创造条件。大力推进“112工程”,加强重点学校、实训中心和示范专业的建设。加强职业指导与就业服务,保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学和就业率95%以上。  (五)规范管理成人教育市场,逐步建立以现有成人教育体系为龙头、社区和企业学院为主干、各类成教机构为补充、远程教育为手段的成教网络,为全民学习、终身学习服务。加强对各类教育资源的管理和使用政策的清理,形成统一规范的政策体系。完善成教机构的设置标准,建立科学合理的机构质量评估制度。研究制定社区学院和企业学院建设方案,推进社区学院和企业学院创建工作。办好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力争2005年省示范性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的比例达到90%以上。  二、大力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把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地统一到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促使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发展。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首”的观念,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行动计划》,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落实到学校、社会和家庭的各个环节,落实到中小学各个层次,落实到学校各个岗位。结合深圳第二届“关爱行动”,重点突出对中小学生心灵的关爱,培养学生健康心理和健全人格。继续开展未成年人关爱父母和他人活动,努力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和谐的同学关系、和谐的亲子关系。不断创新主题教育活动内容,开展以网络道德和安全教育为主题的假期活动,以“爱国守法诚信知礼”为主题的第二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研究制定《深圳市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指导意见》,建设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人文生态环境。强化道德实践教育,建立中学生义工制度。加快德育基地建设,争取在龙岗新建一个综合性强、建设水准较高、面向全市中小学生的大型德育基地。要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重视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进一步推进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完善大学生形势报告会制度,全面加强大学生形势和政策教育。重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继续抓好思想政治教育进网络、进公寓、进社团工作。  (七)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重视支持,建立学校、社会、家庭合力育人的工作机制,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青少年学生成长的环境。制定《深圳市家庭教育指导方案》,办好家长学校,建立家庭和学校密切配合、共同教育孩子的工作机制。积极与公安、文化、工商部门配合,加强文化市场的监管、净化文化市场,让未成年人远离电子游戏机室、网吧、酒吧和歌舞厅。争取政法部门的支持,完善“警校共建”、一校一警制度,综合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继续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组织修订《中小学法制读本》,争取年内出版。争取财政、团委等部门的支持,管理好和使用好青少年校外活动专用场所,为青少年校外教育和活动提供公益性的服务。争取文明办的指导协调和民政等部门的支持,开展社区教育。主动配合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建立社区教育和社区服务基地,为青少年学生在社区的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争取党委宣传部门和媒体的支持,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导向,营造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舆论环境。  (八)总结推广义务教育课改的成功经验,加强高中课改实验的研究和指导,推动课改实验向纵深发展。抓紧课改配套政策的研究制定,全面推进中考中招改革,研究出台《200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方案》,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综合评价、等级呈现、诚信推荐、择优录取的高中招生制度,实现初中与高中课程的有效衔接。抓紧出台《深圳市中小学生综合表现评价工作指导意见》,充分发挥中小学生综合表现评价在推进课改实验、实施素质教育中的导向作用,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着力培育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加强高考指导,争取2005年高考“三线”(省专线、本科线、重点线)稳中有升。  三、推进改革创新,不断增强教育发展活力  (九)进一步促进教育观念创新,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树立大教育观,实现国民教育和终身教育并举、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并重;树立素质教育观,实现共性教育与个性教育相结合,突出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树立现代学校观,强化以人为本,依法治校,自主办学,开放平等;树立国际教育观,学习和借鉴国际先进的教育理论、教育观念、教育内容和教育手段。  (十)抓紧制定教育综合改革具体实施计划,积极推进教育体制创新和制度创新。深化办学体制改革,义务教育坚持以政府办学为主,以社会力量办学为补充;非义务教育积极发展教育产业,实行更加灵活、开放、多样的办学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完善管理体制,全面实行“一级管理,以区为主;多方投入,以政府为主;多元办学,以公办为主”的管理体制,巩固教育城市化的成果。  (十一)按照市里统一部署和要求,稳步推进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行职位分类管理和全员聘用(聘任)制度,落实新的编制管理办法,建立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总量控制、内部搞活的分配机制,继续完善直属学校内设机构和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竞争上岗的制度,逐步建立科学规范的激励竞争机制。深化学校管理制度改革,提升校长职业化水平。探索和建立现代学校制度,促使学校依法自主办学。指导学校不断探索和创新教育教学管理的方式方法,激发教师在教育教学领域改革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十二)深化中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不断创新学习制度。总结学分制改革试点经验,研究制定中等职业学校学分制实施意见和学籍管理办法,全面推行学分制,推进教学领域的改革,逐步建立灵活、多样、开放的学制、学习方式以及校际学分互认机制。  四、加强教育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  (十三)坚持规范、调整、提高的方针,加强民办教育的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设立民办教育专项资金,并制定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设立、使用与管理办法。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并以换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为契机,健全审批制度,规范审批程序。完善民办学校督导评估机制和公示制度,加强等级评估和效益评估,评估结果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促进民办学校上等级、上水平。健全民办学校资产评估、财务审计制度,建立预警、避险和退出机制,增强防范财务风险的能力,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十四)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科学管理,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大学校安全工作力度。宣传和实施《深圳市学校安全条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制定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完善学校安全工作保障机制。重点加强学校消防、校巴交通、网络安全、饮食卫生以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保障学生和在园儿童人身安全和健康。重视民办学校安全工作,严格执法,查处和取缔那些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等问题的非法学校。  (十五)积极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抓紧研究制定《深圳市学校规划建设条例》、《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等地方性法规,会同市人大修订《深圳经济特区教育督导条例》。全面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确定一批依法治校示范学校,以点带面促进各级各类学校建立依法决策、民主参与、自我管理、自主办学的工作机制,全面推动全市学校依法治校。  (十六)加强教育督导工作,提高教育整体实力、教育质量和效益。教育督导重点围绕教育工作重心,开展民办学校管理、课程改革、学校安全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业负担等专项督导。继续推行等级学校、中小学办学质量承诺制和办学效益评估,研究制定教师专业化发展、学生全面发展、学校办学质量等方面的监测和评价方案,优化教育评价体系框架,促进学校办学质量和效益的全面提高。加强教育科研和政策研究,启动首届教育科研成果评奖。  五、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提升教育服务能力和水平  (十七)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市委要求,认真组织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贯彻落实党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并与全省的“理想、责任、能力、形象”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以党风带行风、师风。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联系实际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要求,以及市委三届十一次全会、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党员素质修养和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继续抓好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自觉严格执行中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五条规定,坚决纠治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十八)完善教育行风、教育机关和队伍建设。以制止乱收费、完善招生制度为重点,加强教育行风建设。落实《行政许可法》,完善机关职能,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教育决策、管理和服务能力,建设勤政廉政、务实高效、干事创业的学习型机关。继续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师德师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健全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校务公开制度、教师奖罚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的工作机制。构建现代教师教育体系,继续实施“海培计划”,采取多种形式,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实施高校“人才强校”战略,制定《深圳市高等学校“鹏城学者计划”实施办法》,采用优惠政策大力引进高水平学科带头人。加强职业教育“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和专业带头人的培养,增强专业教学水平。修订《深圳市“名师工程”实施方案》,开展第二批名师的复审及第三批名师的评审工作。  (十九)落实帮困扶贫工作,特别关爱困难师生。继续做好财政资助中小学特困生帮扶工作。协助市财政局做好市属高校风险补偿金和全额贴息工作,帮助各高校与中标银行理顺助学贷款关系,落实高校助贷学金,督促民办高校和深圳大学城按国家规定提取10%学费用于资助贫困学生,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开展经常性的帮困扶贫工作,解决家庭困难教师的就业、就医和子女就读等实际困难。继续开展与贵州省黔南、毕节地区和本省河源市的教育对口帮扶工作。  (二十)按照市里的要求,全力开展第26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申办工作。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艺术与卫生工作,做好备战全国第二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工作。重视信访工作,妥善解决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加强教育宣传工作力度,为教育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